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政府總預算太離譜 刊載者:黃德福委員 刊載日期:2002/02/01

臨 時 提 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德福等人,針對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雖已經本院第四屆第六會期審查完成,同時通過

行政院不得以融資財源支應,只能刪減稅出、調整支出規

模之決議,並經總統正式公布成為法定預算。惟行政院迄

今仍以刪減金額過於龐大,實無法自行調整預算為由相應

不理,並希望等到預算執行至年度中,再視歲入實現情

形,據以決定因應調整的對策,辦理裁減支出或追加減預

算加以解決。有鑑於行政院此舉以遭遇特別事故而採行的

不得已應變作為,以抵制立法院預算審議的結果與要求,

已違反依法行政之原則,因此提案由本院將此案移送監察

院調查行政院有無違法、失職之處,或聲請司法院大法官

解釋以解決疑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