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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宜蘭休閒農漁園推廣補助問題提出質詢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2/18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宜蘭縣冬山鄉中山、大同鄉

玉蘭、員山鄉枕山等三處農業休閒區曾獲農業委員會核定

補助,興建區內涼亭、觀景台、公廁及其他有關公共設

施,近日接獲通知,因九十一年度未編列專款預算,全部

停止補助,有無影響休閒園區之推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政府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而修正休閒農業輔

導管理辦法,放寬規定,未來平地三公頃以上或 山坡地

十公頃以上的農場,可透過申請土地變更用途,取得合法

經營住宿與餐飲設施土地;休閒農場申請面積限制也予以

放寬,凡農場面積達零點五公頃以上,不涉及土地變更

者,均可申請設置簡易休閒農場,以推動農民轉型經營休

閒農業,這對農業發展與增進農民所得福利及國民休閒,

均有亟大的助益,宜蘭縣的前開三處大型農業休閒園區的

推動,正可帶動農業發展,提高休閒品質,促進經濟繁

榮,修正上開辦法,乃在全面擴大實施,惟據報載,最近

農業委員會行文該三處休閒園區的農業輔導農會,九十一

年度未編列專款預算,今年度全部停止補助,是否會影響

園區的推動?應請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