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府機關雇員工友居住宿舍的津貼問題提出質詢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9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凡服務政府機關人員,只要
居住公有房舍者包括雇員工友,不論有無領取專業加給,
或只領取單一報酬等,一律扣繳房租津貼,顯有不妥處,
應請妥適研處改善,俾符公平合理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
說明:政府為健全俸給制度,從七十九年度起,將原房租
津貼併入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或公費,此舉故無可厚
非,但如何併法,一般人並不清楚。茲有鄉親多人反映,
指稱渠等為雇員(評價雇用人員),每月固定僅領取單一
酬勞兩萬餘元,既無專業加給,亦非所謂學術研究費,更
無工作補助費,待遇菲薄,雖居住公有房舍,僱用單位仍
對渠等扣繳房租津貼,認為不公平合理,是以應請妥慎研
處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