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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政府機關雇員工友居住宿舍的津貼問題提出質詢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9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凡服務政府機關人員,只要

居住公有房舍者包括雇員工友,不論有無領取專業加給,

或只領取單一報酬等,一律扣繳房租津貼,顯有不妥處,

應請妥適研處改善,俾符公平合理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

說明:政府為健全俸給制度,從七十九年度起,將原房租

津貼併入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或公費,此舉故無可厚

非,但如何併法,一般人並不清楚。茲有鄉親多人反映,

指稱渠等為雇員(評價雇用人員),每月固定僅領取單一

酬勞兩萬餘元,既無專業加給,亦非所謂學術研究費,更

無工作補助費,待遇菲薄,雖居住公有房舍,僱用單位仍

對渠等扣繳房租津貼,認為不公平合理,是以應請妥慎研

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