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內鯊魚捕捉範圍及影響需兼顧全體民眾利益提出質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3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日前漁民陳情指出,國內因
環保意識高漲,對於鯊魚捕捉有錯誤概念,目前未列入保
育類鯊魚,實有一百多種,而漁民常捕獲之水鯊、黑鯊、
灰青鮫等,並未列在保育類之鯨鯊範圍,而日前環保團體
所舉辦的「二○○二年攜手保鯊」宣傳運動,強調對於保
育瀕臨絕種鯨鯊類的重要性,因此對於保育瀕臨絕種鯨鯊
及兼顧漁民生計,政府實有必要予以明確規範,俾符合國
際保育浪潮及兼顧漁民生計,提昇台灣形象,政府有無具
體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根據漁民陳情指出,目前漁民所捕獲之鯊魚類動
物,以水鯊、黑鯊、灰青鮫等為主,係鯊魚類漁獲大宗,
而這類鯊魚並未列在國際保育類動物範疇,台灣地區亦未
列入保育類動物,日前在部分環保團體所舉行的「二○○
二年攜手保鯊」宣傳活動中,亦強調保育瀕臨絕種的鯨鯊
類動物重要性,因此隨著保育意識日漸升高,政府實有必
要明確對於保育瀕臨絕種鯨鯊及漁業經濟維繫予以明確界
定,俾能符合國際保育標準及兼顧漁民生計,使漁民就鯊
魚類動物之捕捉有明確依循,並能在保育動物範疇之努
力,予以明確落實,藉此提昇台灣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