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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內鯊魚捕捉範圍及影響需兼顧全體民眾利益提出質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3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日前漁民陳情指出,國內因

環保意識高漲,對於鯊魚捕捉有錯誤概念,目前未列入保

育類鯊魚,實有一百多種,而漁民常捕獲之水鯊、黑鯊、

灰青鮫等,並未列在保育類之鯨鯊範圍,而日前環保團體

所舉辦的「二○○二年攜手保鯊」宣傳運動,強調對於保

育瀕臨絕種鯨鯊類的重要性,因此對於保育瀕臨絕種鯨鯊

及兼顧漁民生計,政府實有必要予以明確規範,俾符合國

際保育浪潮及兼顧漁民生計,提昇台灣形象,政府有無具

體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根據漁民陳情指出,目前漁民所捕獲之鯊魚類動

物,以水鯊、黑鯊、灰青鮫等為主,係鯊魚類漁獲大宗,

而這類鯊魚並未列在國際保育類動物範疇,台灣地區亦未

列入保育類動物,日前在部分環保團體所舉行的「二○○

二年攜手保鯊」宣傳活動中,亦強調保育瀕臨絕種的鯨鯊

類動物重要性,因此隨著保育意識日漸升高,政府實有必

要明確對於保育瀕臨絕種鯨鯊及漁業經濟維繫予以明確界

定,俾能符合國際保育標準及兼顧漁民生計,使漁民就鯊

魚類動物之捕捉有明確依循,並能在保育動物範疇之努

力,予以明確落實,藉此提昇台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