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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特別預算案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9/02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本院在九十年四月通過的九

二一震災重建特別預算七百二十七億餘元,於決算時,行

政院執行預算僅一百五十四億餘元,執行率偏低,僅達百

分之二十一點一九。災區重建進度緩慢,將直接影響重建

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請行政院加強督促所屬,提高行政

效率,定期向社會大眾公開執行進度及遭遇的困難與原

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依照監察院審計部審核報告,九二一震災後重

建特別預算,歲出預算七百二十七億餘元,決算審核結

果,審定實支數為一百五十四億餘元,若依此進度推算,

整個重建計畫的完成,必須拖延到民國九十四年,如此緩

慢進度,對台灣受創未癒的地方,是否經得起一而再的創

傷,令人擔心,請行政院訂定進度表,限期提前完成。

二、有關震災重建融資一千億元,至去年底僅核准

四百五十六億元,執行率不到五成,顯然績效不彰,若能

簡化法令、程序、當能加速受災戶申貸手續,並且要求其

他政府部門配合,加速受災戶重建的意願和速度。

三、關於「重建區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處理計畫」

執行不夠落實的項目,應加強督促改進,而政府部門已承

諾將督促執行單位務必於今(九十一)年六月底前處理完

工結算程序,目前時限已過,請相關單位說明是否已辦妥

完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