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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島問題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16

委員簽名: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宜蘭縣龜山島原居民自民國

六十四年起陸續遷居頭城鎮,至今已二十多年,之前由於

對外交通不便,民智未開,而未到隔岸的地政事務所辦理

產權登記,致使軍方於六十九年辦理徵收時未予補償,認

為權益受損,請求國防部與原居民進行協商解決,以解民

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據宜蘭縣龜山島原居民表示,民國六十四年政

府因軍事需要,陸續將住在龜山島居民全部遷移至對岸的

頭城鎮大溪里內仁澤新村,由自己購買土地興建住宅定

居,政府未給予補助遷村經費。

二、之後軍方隨即接管龜山島,於六十九年政府辦理土地

徵收時,因當年是戒嚴時期,政府徵收土地帶有半強迫的

意味,居民縱使心裡不願意也不敢明講,但絕大部分原居

民均無領取土地補償費,此乃原居民早期對外交通不便,

加以當時民智未開,以致自己所擁有的土地及房屋絕大多

數都沒有到隔岸的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登記,導致軍方徵

收土地時,未獲補償,造成島民極大損失,如今龜山島已

開放觀光,軍方也即將解除管制,因此請求返還原有土地

及房屋,或給予合理補償,並以協商方式進行,不知政府

認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