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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准海洋大學蘭陽校區籌設案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06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報載,教育部為彌補東部教

育資源之不足,特別協助海洋大學設置蘭陽校區,承諾於

民國九十五年之前,補助海洋大學校務基金五億元經費,

作為蘭陽校區建校經費,並於九十五年完成第一期的校舍

建築,此事是否屬實?如何按年度編列預算?敬請詳加說

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二○○一年四月行政院核准海洋大學蘭陽校區

的籌備案,但因無法提供建校經費補助,且教育部在「大

學及分部設立之標準」的內部規定,要求國立大學必須自

籌分校設校經費,在目前經濟不景氣之下,籌措建校基金

困難,使建校工作呈現停滯狀態。

二、若蒙特例在民國九十五年補助海洋大學校務基

金五億元作為蘭陽校區建校經費,請詳細說明該款將如何

按年度編列,以免宜蘭民眾懷疑係空頭支票,空歡喜一

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