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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問題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19

委員簽名: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要如

何走出自己的路,一直是文化工作者所關心與外界質疑的

焦點,現今的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奠基於地方特色,不過

有人認為,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要發展,和大陸市場結合

是唯一的一條路,沒有別條路,真的是如此嗎?不知政府

是否也持相同看法?真的沒有自己的路嗎?特向行政院提

出質詢。

說明:一、政府在九十二年度預算中,已編列了七億元的

文化創意產業計劃預算,可謂一筆不小經費,但台灣的文

化創意產業要如何走出自己的路,一直是文化工作者所關

心,亦為外界質疑的焦點。日前文化創意產業計畫負責人

陳其南與馬來西亞作家馮久玲在一次「文化創意產業的發

展趨勢與國家策略」對談中,馮久玲指出,台灣在中文文

化的紮根很深,人才、營銷、創意精神等方面很強,但是

受限於市場規模,無法成為亞洲級的經濟體,台灣企業家

必須擴大格局,和大陸市場結合,是唯一的一條路。

二、陳其南表示,現今的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奠基於地方

特色,更可從內需產業開始做起,不過也認為台灣的精緻

產業雖然有潛力,但是需要突破,除了進軍大陸市場外,

沒有別條路,真的確實是如此嗎?不知政府對他們兩人所

主張的看法如何?真的沒有我們自己的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