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問題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19
委員簽名: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要如
何走出自己的路,一直是文化工作者所關心與外界質疑的
焦點,現今的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奠基於地方特色,不過
有人認為,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要發展,和大陸市場結合
是唯一的一條路,沒有別條路,真的是如此嗎?不知政府
是否也持相同看法?真的沒有自己的路嗎?特向行政院提
出質詢。
說明:一、政府在九十二年度預算中,已編列了七億元的
文化創意產業計劃預算,可謂一筆不小經費,但台灣的文
化創意產業要如何走出自己的路,一直是文化工作者所關
心,亦為外界質疑的焦點。日前文化創意產業計畫負責人
陳其南與馬來西亞作家馮久玲在一次「文化創意產業的發
展趨勢與國家策略」對談中,馮久玲指出,台灣在中文文
化的紮根很深,人才、營銷、創意精神等方面很強,但是
受限於市場規模,無法成為亞洲級的經濟體,台灣企業家
必須擴大格局,和大陸市場結合,是唯一的一條路。
二、陳其南表示,現今的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奠基於地方
特色,更可從內需產業開始做起,不過也認為台灣的精緻
產業雖然有潛力,但是需要突破,除了進軍大陸市場外,
沒有別條路,真的確實是如此嗎?不知政府對他們兩人所
主張的看法如何?真的沒有我們自己的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