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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博物館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15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名義為平衡南北文化

差距,將故宮博物院分院,選定在嘉義縣太保鄉,且為強

調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世界觀,將故宮分院定位為亞洲

博物館,與故宮在文化史上的意含名實不符,有掛羊頭賣

狗肉之嫌,應請確實正名,又在政府財政困窘,大力精簡

人員及支出下,再成立新機關,顯有未妥,宜審慎評估其

必要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國立故宮博物院成立於民國十四年,因典藏文

物承清宮舊藏而被稱為故宮,從宋徽宗畫院以降清末,各

種無價的名寶重器皆蘊藏其中。民國三十七年國共戰爭形

勢逆轉,蔣總統撤守台灣前,知政權轉移以文物接收最為

重要,下令挑選故宮文物精品,分三批運來台,約占北京

故宮百分之二十二,台北和北京因而各有一個故宮,台北

故宮近五十多年來陸續接受捐贈和購藏,逐漸擴充漢代文

物陣容,因而享譽國際,成為外籍人士參觀的重點,台北

故宮在反映中華文化璀璨的同時,也代表近代台灣歷史的

動盪與變遷,所以「故宮」在文化史上有一定的意含。

二、 為便利民眾觀賞歷史文物,加上故宮本身收藏

品太多,目前展覽與推廣教育空間嚴重不足,在中南部成

立故宮分院,自無可厚非,但故宮院長杜正勝表明「分院

不會是台北故宮的翻版」,而嘉義縣長陳明文更表示「故

宮分院是台灣文化的博物館,更是亞洲文化的博物館」,

既是如此,建議行政院不要掛「故宮」名號,直接正名為

「台灣文化博物館」或「亞洲博物館」,整體加以有系統

的規劃,否則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三、 面臨經濟不景氣,政府財政困窘,要求精簡人

事與支出,各縣市博物館也為節省開支,將人事縮編,展

覽業務幾乎停頓。在此情況下,行政院為何要擴大經費與

人力設立故宮分院?請審慎評估其必要性?並建議行政院

將此經費轉而補助各縣市政府,讓其就地方特色和需求,

加強現有博物館的軟硬體設施,以提昇國民文化素養和生

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