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年金幽靈人瑞問題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2/26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發放老人年金出現「籍在人
不在」的後遺症,部分家屬為續領老人年金,不替家中去
世老人辦理除籍,不知政府有何配套措施杜絕此問題?而
對於不辦理除籍登記者,另戶籍法規定逾期六個月未辦理
除籍,只處罰三百元,罰鍰太低,並無嚇阻作用,為徹底
解決「幽靈人瑞」問題,政府有何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
說明:一、台灣已有十六年沒有戶籍大調查,且戶警分離
後,戶政單位少了警察戶口查察協助,戶口動態掌握大不
如前,有些獨居老人可能已辭世,無人申報,或搬到他縣
市不知去向,也有的是出國,加上很多人久居大陸未回,
生死不明,若台灣無人幫他們辦理除籍,他們的戶籍便永
遠存在,而老人年金制實施後,部分人瑞的家人為續領年
金,常刻意隱瞞或不辦除籍,導致「幽靈人瑞」愈來愈多
現象。
二、以台南市為例,戶籍上的百歲人瑞多達27人,最高齡
的132歲創下世界紀錄,實際上台南市真正的百歲人瑞只
有7人,包括世界級人瑞亦是籍在人不在的「幽靈人
瑞」,這種情形普遍存在各縣市,且在政府的老人年金制
實施後益增。因除籍事涉人的生死權益,戶政機關無法排
除當事人移民國外,回大陸或改名換姓的可能,要清查老
人是否在籍有實際困難,請問內政部有何配套措施來杜絕
此問題?
三、依戶籍法規定,家屬死亡逾期六個月未辦理除籍,可
罰300元,但罰鍰太低,並無嚇阻作用。建議內政部為澈
底解決「幽靈人瑞」問題,應請政府提出一套有效的方案
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