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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年金幽靈人瑞問題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2/26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發放老人年金出現「籍在人

不在」的後遺症,部分家屬為續領老人年金,不替家中去

世老人辦理除籍,不知政府有何配套措施杜絕此問題?而

對於不辦理除籍登記者,另戶籍法規定逾期六個月未辦理

除籍,只處罰三百元,罰鍰太低,並無嚇阻作用,為徹底

解決「幽靈人瑞」問題,政府有何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

說明:一、台灣已有十六年沒有戶籍大調查,且戶警分離

後,戶政單位少了警察戶口查察協助,戶口動態掌握大不

如前,有些獨居老人可能已辭世,無人申報,或搬到他縣

市不知去向,也有的是出國,加上很多人久居大陸未回,

生死不明,若台灣無人幫他們辦理除籍,他們的戶籍便永

遠存在,而老人年金制實施後,部分人瑞的家人為續領年

金,常刻意隱瞞或不辦除籍,導致「幽靈人瑞」愈來愈多

現象。

二、以台南市為例,戶籍上的百歲人瑞多達27人,最高齡

的132歲創下世界紀錄,實際上台南市真正的百歲人瑞只

有7人,包括世界級人瑞亦是籍在人不在的「幽靈人

瑞」,這種情形普遍存在各縣市,且在政府的老人年金制

實施後益增。因除籍事涉人的生死權益,戶政機關無法排

除當事人移民國外,回大陸或改名換姓的可能,要清查老

人是否在籍有實際困難,請問內政部有何配套措施來杜絕

此問題?

三、依戶籍法規定,家屬死亡逾期六個月未辦理除籍,可

罰300元,但罰鍰太低,並無嚇阻作用。建議內政部為澈

底解決「幽靈人瑞」問題,應請政府提出一套有效的方案

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