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全民健保特赦問題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3/16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通過的「全民健康保

險法修正案」,對於經濟弱勢者是一大福音,先前所欠的

保費,固可給予特赦,惟未來因其無力繳費,政府是否每

隔一段時間就要宣告特赦一次?此種對於經濟困難者給予

延長繳費期限的優惠,於四年期滿政府催繳無力,又當如

何?此案實施後是否會使健保財務更形惡化抑或會趨於健

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行政院通過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本

是一件德政。對於經濟弱勢者是一大福音,先前所欠的保

費,固可給予特赦,然是否符合公平原則,已存有諸多疑

問,如果未來他們繼續積欠下去,政府是否每隔一段時間

就要宣告特赦一次?此種對於經濟困難者給予延長繳費期

限的優惠,於四年期滿,他們是否有能力繳納,不無疑

問?政府催繳無力,又當如何?

二、 全民健保應是全民強制投保之法,雖已實施多

年,但迄今仍有五十萬民眾未加入健保行列,對這些沒有

投保的人,要如何使之加入,才是落實全民健保的基本要

素,政府卻束手無策,而朝修法來特赦經濟弱者,本無可

厚非,但實施後是否會使健保財務更形惡化抑或會趨於健

全?不無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