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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槽車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14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有毒化學液體的化學槽車在

台中梧棲翻覆,造成環境污染,以及救災義消人員遭毒液

傷害事件,期盼政府能正視化學槽車安全問題,同時對載

運危險物品的運輸車輛及駕駛,應嚴加監督及管制,並加

強義消人員毒物救援應變能力和知識,及所造成的環境問

題,以降低災害和污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台中縣梧棲鎮發生一輛滿載卅五噸有毒化學液

體的化學槽車,因後輪脫離,有毒液體大量外洩,造成百

餘人就醫,另有毒化學液體從排水溝,流經過台中港會排

到外海,丙烯睛含有百分之九十九˙五劇毒,一旦吸入過

量,或接觸,會在體內產生氰化物,造成中毒,嚴重者會

死亡,而如此大量毒液流入海中,將是海洋生態的大浩

劫,環保署應緊急處理,將災害減到最輕。

二、此一事件中救災的義消人員衝鋒陷陣搶救,卻因疏忽

化學劇毒,沒有穿C級防護裝備,造成救災的反成被搶救

對象的嚴重問題,凸顯出毒物救援應變能力和知識不足,

其實化學槽車所形成的傷害比SARS更可怕,但是載有

毒性及危險化學物質的運輸車輛,在公路上翻覆或者有害

物質散落一地的情事仍屢見不鮮,對公共安全產生莫大的

危機。

三、期盼環保署能正視此一問題,對於載運危險物品的運

輸車輛及駕駛,應嚴加監督及管制,及考量檢討加重相關

的刑(罰)則,期能減少事故發生,以維護民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