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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不應同時出現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14

委員簽名: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美伊戰爭爆發時,陳水扁總

統和呂秀蓮副總統共同前往衡山指揮所,雖屬視察戰備整

備之需要,但各國皆有成文或不成文規定,基於安全考

慮,除非特殊不可免之情況,國家元首與副元首不應於同

一場合同時出現,以免衝擊國家安全,特此向行政提出質

詢。

說明:一、總統與副總統同時出現在具有高度機密性的國

家作戰指揮中心,已屬不尋常;更可議之處,兩人共同出

現之消息,並且對外公開,可說極不恰當。

二、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均缺位

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規定補選總統、副總

統,但此一重大選舉必定衝擊國家安全,造成局勢動盪不

安。

三、參考美國之不成文慣例,除非國家慶典或競選

等公開活動,並有周密警衛之情況下,總統與副總統或有

可能共同出席。其他場合,尤其是高度機密性的作戰指揮

中心,更應該避免。建請我國政府相關單位研擬辦法,規

範其運作條件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