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減半徵收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14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二年
案」,實施已近一年半,具體成效為何?政府增加多少稅
收?對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真的有幫助嗎?真正刺激的土地
交易有多少?是否有漏洞讓富者逃稅?財政部應確實評估
和檢討,再決定明年是否須再推出調降方案?特向行政院
提出質詢。
說明:一、土地增值稅原為百分之四○、五○、六○,去
年二月一日政府提出「減半徵收兩年案」,將土增稅調降
為百分之二○、二五、三○。希望活絡不動產交易,增加
政府稅收,並對國內的經濟產生正面效應。但事實狀況並
非如此,九十一年國民租稅負擔率,由百分之十二˙九降
至百分之十二˙二;而所得稅收中,百分之七十來自薪資
所得,所得稅已淪為薪資稅、窮人稅,許多高所得者由於
減稅優惠,擁有更多的資本利得,形成高低所得差距加
大,已擴大到七倍。
二、政府採行土增稅減半的配套措施,是以公債支應地方
短收稅賦,明顯是以全民稅收補貼少數企業及金融家。非
但未能挽救經濟低迷,反而使失業率日漸攀升,貧富差距
日益擴大,顯示台灣社會平等的天平已嚴重傾斜,這是土
增稅減半徵收之後政府必須正視的危機。
三、試問財政部實施土增稅減半,過去一年半的具體成效
為何?政府增加多少稅收?對地方政府財政府困難真的有
幫助嗎?真正刺激的土地交易有多少?有多少是藉交易之
名,行移轉之實。以墊高土地的前次交易現值逃避以後的
土地增稅負?財政部作為主管部會對這些政策的成效有沒
有確實加以評估和檢討?若有成效,為何去年一年的稅收
損失約二千億元?若效果不彰,明年是否須再推出調降方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