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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減半徵收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14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二年

案」,實施已近一年半,具體成效為何?政府增加多少稅

收?對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真的有幫助嗎?真正刺激的土地

交易有多少?是否有漏洞讓富者逃稅?財政部應確實評估

和檢討,再決定明年是否須再推出調降方案?特向行政院

提出質詢。

說明:一、土地增值稅原為百分之四○、五○、六○,去

年二月一日政府提出「減半徵收兩年案」,將土增稅調降

為百分之二○、二五、三○。希望活絡不動產交易,增加

政府稅收,並對國內的經濟產生正面效應。但事實狀況並

非如此,九十一年國民租稅負擔率,由百分之十二˙九降

至百分之十二˙二;而所得稅收中,百分之七十來自薪資

所得,所得稅已淪為薪資稅、窮人稅,許多高所得者由於

減稅優惠,擁有更多的資本利得,形成高低所得差距加

大,已擴大到七倍。

二、政府採行土增稅減半的配套措施,是以公債支應地方

短收稅賦,明顯是以全民稅收補貼少數企業及金融家。非

但未能挽救經濟低迷,反而使失業率日漸攀升,貧富差距

日益擴大,顯示台灣社會平等的天平已嚴重傾斜,這是土

增稅減半徵收之後政府必須正視的危機。

三、試問財政部實施土增稅減半,過去一年半的具體成效

為何?政府增加多少稅收?對地方政府財政府困難真的有

幫助嗎?真正刺激的土地交易有多少?有多少是藉交易之

名,行移轉之實。以墊高土地的前次交易現值逃避以後的

土地增稅負?財政部作為主管部會對這些政策的成效有沒

有確實加以評估和檢討?若有成效,為何去年一年的稅收

損失約二千億元?若效果不彰,明年是否須再推出調降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