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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英語教師應有進用辦法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14

委員簽名:

案由: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教育部即將引進外籍英語教

師,分發各校擔任教學工作,有關師資甄選、分配、課程

安排 等問題均未對外公開說明,未來聘用經費之負擔亦

無定論,建請政府主管單位儘速訂定外籍英語教師晉用辦

法,以規範相關業務,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教育部預定今年七月自英、美、加、澳等國引

進四百名英語教師,但相關問題仍未解決,包括:

(一)外籍英語教師資格及甄選方式:有關學歷、經驗、

甄選之詳細規定,是否透過駐外單位全權處

理?其審查標準是否一致?

(二)國人學習英語是以北美發音及語法為

主,國內英語環境是以美語為主流,若強行引進英澳教

師,極可能造成學生不適應情況,不能忽略此一問題。

(三)外籍英語教師分發至學校後,究竟扮

演何種角色?是否有足夠能力擔任種子教師?課程如何安

排?外籍教師的授課有無統一教材?

二、外籍教師對我國文化有多少了解?依目前只安

排兩週的講習,是否足夠?確實令人懷疑。

三、外籍教師平均月薪六萬元,教育部只支付八月

到十二月大約一億二千多萬元的薪資,未來將由地方政

負擔這筆費用,恐將排擠地方有限的教育經費。

四、目前國內自行培養的英語教師有多少?素質如

何?經過政府甄選培訓的英語教師又有多少?為什麼很多

培訓完成的師資竟閒置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