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億SARS問題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6/12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五百億元SARS
防治與紓困預算中,經濟部商業司編列了五千萬元,投入
傳統市集網路宅配,受創商圈重振,與店家上網經營計
畫,透過資訊網路,提振民眾消費,以降低SARS疫情對經
濟的衝擊,樂見此計畫有績效,但網路買賣所發生的糾
紛,時有所聞,不知有何周全計畫,來預防糾紛發生及糾
紛的處理?以保護消費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政府為了防治SARS以及因應其對國內經濟社會
之衝擊,而編列了五百億元的預算,其中經濟部商業司編
了五千萬的預算,投入傳統市集網路宅配,受創商圈重
振,與店家上網經營計畫,透過資訊網路傳輸,提振民眾
消費的意願,以降低SARS疫情對經濟的衝擊,並將委託資
訊業者開發網開店平台,輔導至少三百家業者上網開店,
以復甦經濟並救業者,樂見其著有績效。
二、查網路購物,屬於特種買賣的郵購買賣,因未現場目
睹商品,於收到後始發現非所要的東西,如果商家不同意
退貨,糾紛就發生了,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
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
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
款。」不知主管機關有何周全計畫,來預防糾紛之發生?
萬一發生了又要如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