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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退撫制度變革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6/12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軍公教退撫制度

將作重大變革,其內涵涉及公平性問題,是否損害待退者

權益,打擊軍公教人員士氣?政府在推動制度變革前應該

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實施前也應做好宣導工作,以免引發

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政府最近研擬變更軍公教退撫制度,將取消五

十五歲月退加發五個基數的五五專案,調高退撫基金提撥

率為百分之十二,降低所得替代率等措施。對尚未退休的

眾多公務人員而言,攸關其權益甚鉅,例如,年齡逼近五

十五歲的公務人員,苦等近三十年,突然面臨制度變更,

即將到手的加發五個月基數化為烏有,決策者是否違反誠

信原則?有無替代性辦法?權益受損者是否應予補償?

二、有關現行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率分三年調

高至百分之十二,其幅度是否太高?月薪五萬元者將提撥

六千元,對基層公務員是否構成沉重負擔?且由於軍公教

人員現行退休條件、給付內容不一,統一訂為百分之十

二,是否合理?

三、我國退撫基金支出龐大,依估算可能在民國九

十四年出現收支不足現象,針對此一問題,政府不能只一

味調高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對其財務來源應有

長遠規劃。由於我國公務人員退休給付,依法仍由政府負

最後保證責任,政府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及早提出完善

之退休制度,並做好宣導工作,以安公務人員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