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英語教師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7/07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為提升我國英
語教學成效、營造國際化生活環境,教育部規劃從英語系
國家引進英語教師到國內中、小學進行協同教學,今年八
月第一年預計引進四百名,在行政院要求引進外籍英語教
師前先與相關國家簽署雙邊協定,由於涉外事務繁雜,這
項政策可能面臨跳票危機。國小英語教學向下延伸是既定
的政策,而聘用外籍英語教師也有其急迫性,教育部應兼
顧理想與現實,尋一妥善處理的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一、為配合國小英語教學向下札根,以拉近城鄉教
育資源的差距,教育部計劃從今年八月份招募外籍英語教
師來台,並安排到離島、偏遠地區學校授課。第一年(今
年八月到十二月)先遴聘四百名,經費也編列為一億六千
九百萬元。
二、因行政院要教育部以國家或政府的名義與他國
簽署「協定」(agreement),作為聘用外籍英語教師等相
關作業的基礎,而非逕以教育部長個人「書函」進行交換
(exchange of letters);由於涉外事務繁瑣,外籍英語
教師最快也得等到明年一月,才可能聘成。
三、國小英語教學向下延伸是既定政策,而聘用外
籍英語教師來台任教,有其急迫性與需求,尤其偏遠地區
或離島,政府應重視城鄉貧富差距,加強國小英語教學,
希望政府能在理想與現實中,尋一妥善處理的對策,不要
因涉外事務衍生的難題,讓我們下一代在國際間的競爭力
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