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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英語教師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7/07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為提升我國英

語教學成效、營造國際化生活環境,教育部規劃從英語系

國家引進英語教師到國內中、小學進行協同教學,今年八

月第一年預計引進四百名,在行政院要求引進外籍英語教

師前先與相關國家簽署雙邊協定,由於涉外事務繁雜,這

項政策可能面臨跳票危機。國小英語教學向下延伸是既定

的政策,而聘用外籍英語教師也有其急迫性,教育部應兼

顧理想與現實,尋一妥善處理的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一、為配合國小英語教學向下札根,以拉近城鄉教

育資源的差距,教育部計劃從今年八月份招募外籍英語教

師來台,並安排到離島、偏遠地區學校授課。第一年(今

年八月到十二月)先遴聘四百名,經費也編列為一億六千

九百萬元。

二、因行政院要教育部以國家或政府的名義與他國

簽署「協定」(agreement),作為聘用外籍英語教師等相

關作業的基礎,而非逕以教育部長個人「書函」進行交換

(exchange of letters);由於涉外事務繁瑣,外籍英語

教師最快也得等到明年一月,才可能聘成。

三、國小英語教學向下延伸是既定政策,而聘用外

籍英語教師來台任教,有其急迫性與需求,尤其偏遠地區

或離島,政府應重視城鄉貧富差距,加強國小英語教學,

希望政府能在理想與現實中,尋一妥善處理的對策,不要

因涉外事務衍生的難題,讓我們下一代在國際間的競爭力

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