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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醫療糾紛的保護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7/11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財團法人台灣

醫療改革基金會所發表的一天就有十三位婦女被不當切除

子宮,更有三成被切除者根本不清楚為何被切除或是切除

範圍有多少,無怪乎醫療糾紛時有發生,身為保護消費者

主管機關的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去(91)年一年中,處理了

多少件醫療糾紛案件?同時要如何來保護那些被不當切除

子宮的婦女們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生命是人人所珍惜的,身體有病痛自然就看醫

師,病人信賴醫師的專業,然而為何會頻發生醫療糾紛,

自有其存在的原因,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就指

出,根據一份民國八十九年發表的研究發現,台灣每年約

有兩萬五千名婦女被切除子宮,其中約有兩成即每年有四

千七百二十二名婦女,是在不恰當的醫療決策下被切除子

宮,平均一天被不當切除子宮的婦女有十三人。

二、又在另外一份於八十七年有一大醫學中心子宮

切除婦女為對象的研究發現,約三成婦女在手術過後,對

於手術診斷和切除範圍認知不甚了解。

三、就以前開婦女切除子宮為例,即足以反映醫療

手術的浮濫,更証明醫療糾紛的嚴重性,而身為保護消費

者的消保單位,去年協助消費者處理了多少醫療糾紛案

件?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要如何替這些被不當切除子

宮的婦女爭取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