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法醫律師的挑戰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7/16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美國等先進國
家的律師分為法律律師、鑑識律師與法醫律師,目前台灣
缺乏鑑識律師與法醫律師,因此官方說了就算數,變成有
錢判生無錢判死是許多民眾對法院的認知,為替苦主申
冤,甫從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退休的石台平,要成為台
灣第一個挑戰官方的法醫律師,為律師或苦主找出有利官
司的証據,對這件事政府的看法如何?能否接受?並且能
否和美國跟進?以保障苦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民國八十六年因為刑事局法醫室主任楊日松退
休,便自台中榮總挖角小兒科主治醫師石台平來接掌,但
主動指派偵辦的重大案件極少,幾乎都是地檢署檢察官指
派支援的相驗案件,令他感到無法實現轉任法醫室抱負而
退休。
二、去年四月他發現台中地檢署主任法醫師退休而
主動請纓,但遭拒絕,造成台中地檢署寧願沒有法醫師也
不要石台平,又據他指出,各地檢署第一線法醫師嚴重缺
乏,檢驗員先天條件也不整齊,法務部竟然寧願空缺也不
要合格法醫師,是否屬實?同時在SARS疫情吃緊時,曾批
評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不敢解剖有爭議的死者屍體,勢必會
造成許多醫病糾紛事件,如今果然發生了。
三、查美國等先進國家的律師,分為法律律師、鑑
識律師與法醫律師,法律律師就是一般律師或公設辯護
人;鑑識律師就像國際知名的鑑識專家李昌鈺先生,在法
庭上為被告辯護,並提出有別於官方版的証據;法醫律師
是律師或苦主在法醫方面的專業諮詢者。
四、目前台灣缺乏鑑識律師與法醫律師,因此官方
說了就算數,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是許多民眾對法院的認
知,從屍體發掘真相,為律師或苦主找出有利官司的証
據,是鑑識律師或法醫律師的責任,而石台平先生為了替
民申冤,將在台中市成立台灣第一家法醫律師事務所,為
有刑事案件或醫療糾紛的家屬,在法庭上挑戰官方的法
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