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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審議委員會的合法性 刊載者:廖風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7/16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大學法修正案

尚未經過立法程序通過,即先依草案條文設置高等教育審

議委員會,並聘任二十位委員,同時已於七月四日舉行第

一次會議,其合法性不無質疑,且日後將取代教育部高教

司,成為太上高教司,又大學經費分配由其主導,也不必

到立法院備詢,是否適當?會否又再搞成目前教改的亂

象?政策錯誤比貪污更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據大學法修正草案第八條規定,教育部應組高

等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高教政策、高教資源分配等事

項。此一條文為新增,目前增由行政院通過該法修正草

案,在尚未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前,教育部即逕自組成

該委員會,並聘任二十位委員,且於七月四日召開該審議

委員會的作法,不僅是不尊重立法院,也是公然開民主法

治的倒車,萬一立法院不通過該條文時,教育部將作何處

置?

二、教育部的說法是在完成立法之前,該委員會暫

定位為教育部的諮詢機構。即使是個諮詢機構,它還是依

法無據,在尚未完成之法定程序前,教育部高教司就已經

自廢武功,將來更成為太上高教司,又不必接受立法院的

監督,更可以隨心所欲作為了。

三、擔任召集人的李遠哲院長還說,十年前四一○

教改運動時,教改元老黃武雄教授喊出廣設大學的口號,

教育部至今也的確核准新設很多大學,但素質讓人失望,

也造成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像去年普考及格的全部是大

學以上畢業的,沒有一位高中生,而今年的高普考,還有

多位博士、碩士報名參加普考,形成高知識就低職位,造

成人才的浪費,而當時的教育改革審識委員會也是李遠哲

院長所領軍的,所推動的教改結果,身為最高教育主管機

關滿意嗎?政策錯誤,比貪污更嚴重,宜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