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鄭委員三元,鑒於環保署將於七月一日起推動「限用
相關塑膠類包括(保麗龍)免洗餐具」政策,但未有完整
之配套措施,且未顧及民間經濟成長需求,特向行政院提
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三月二十九日環保署在一項公聽會中曾表示,塑
膠類及免洗餐具(包括保麗龍)之限用並不代表禁用,限
用只是為了改變民眾之消費型態,減少購物用塑膠袋及免
洗餐具之使用,但其限用之標準,屬於使用場所的限用而
非塑膠材質的限用;但「限用」塑膠類、免洗餐具類的目
的不外乎是為了降低環境污染,但環保署可曾想過不是所
有的塑膠材質皆會造成環境污染,仍有些材質可以像紙類
燃燒焚化的,但環保署卻認為若開放某一特定的塑膠材質
就破壞「限用」之標準,然而,紙製品卻不納入污染源之
標準,只因為一般大眾的認知,認為紙製品不會造成環境
的污染,殊不知有些塑膠製品的污染程度並不高於紙製
品;如PP材質的塑膠,燃燒並不會產生戴奧辛,而且PP也
是可以回收再重新使用的,環保署應該提倡社會大眾正確
的認知,而不是推動愚民的新政策。
二、再者,餐飲業經營之規模,達到某一程度的大小,就
必須使用可重複使用的餐具(即非免洗餐具),但以目前
台灣的情況而言,現今台灣地區已處於嚴重缺水狀態,且
台灣的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也不完備,普及率也偏低,若
採取此一措施,是否恰當?環保署是否真能保證能夠妥善
處理含大量清潔劑的污水?國民喝下這種水,對人體是否
有害呢?更令人不解的是,一般的小吃攤販部不設此限,
這是否意味著環保署放任台灣的小吃攤業者,製造更多的
髒亂及傳染更多的疾病?今年三月起,腸病毒就已開始傳
播,到七、八月更是屬於傳染高峰期;路邊小吃攤的食物
隨著氣溫的變化及灰塵污染,加速食物的腐敗的速度及提
高病媒傳播更是嚴重影響人體的健康,難道國民的身體健
康比不上政府一意孤行的政策嗎?
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開發行為或政府
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
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應有科學、客
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
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第一階
段、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審查、追蹤考核等程序。以
此看來環保署是否以目前台灣經濟為優先考量,次之為環
境影響;以塑膠袋永續利用之觀點及經濟、國民健康之前
提下,是否可採用就源課稅及鼓勵民眾資源回收之方法作
一完整措施再實行新政策,以免造成民眾及業者的強烈反
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