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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荒嚴重恐破壞生態環境之質詢稿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4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水荒嚴重,臺北市且將進一步實施分

區三天停水措施,因而民眾驚慌儲水,或大量抽用地下

水,如未妥善勸導或以法令遏止,恐將「飲鳩止渴」,加

速流用水量或引致地盤下陷,破壞生態環境,特向行政院

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五月十三日起,全省實施分區停水措施後,民眾搶

購儲水容器,以預儲停水期間的需用水量,且有相關工商

業者及私人以游泳池作為儲水槽;凡此均可見因缺水而帶

給大眾的不便與苦惱。然則,這些儲水的存用期若過三

天,即將孳生細菌,若儲存者計算不精確,留存太多,過

期之後反成無用之水而大量倒棄,則供水量勢將不減反

增,縮短供水可撐用期限,至為可惜。

二、另方面,鄉村、沿海一帶民眾或城市已原設有地下水

井的公私機關,因缺水而漫無限制抽用地下水,其結果必

導致地盤下陷,城市地區影響樓層地基穩固,鄉村、沿海

地區地層塌陷則將益形惡化,海水倒灌的災難相對更嚴

重。「飲鳩止渴」、「揠苗助長」,只滿足了短程私利,

還大大破壞了生態環境。

三、準此,實施分區停水期起,不論省市供水機關,都應

嚴格檢視每天的出水量,有否達到預期該省用的水量,倘

不然,即表示民眾仍有不當用水、儲水情形,自應設法進

行道德勸說,並以法令勸阻。以水車為單位的出售水量,

也應嚴作管控,嚴防起出核售量。

至於過度抽用地下水者,尤應按日比對水文資料,不容濫

用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