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銀行之質詢稿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06/07

本員鄭委員三元,對中央銀行理事會將改制初議,依性

質、功能與允當性而言,目前尚非大幅變革時機,特向行

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央銀行於本(六)月五日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討論

中央銀行法修正草案,決議央行理事將改採專任制,人數

並由現行十五人縮減為五至九人。

二、本席認為,依當前國家經濟環境現況而言,尚非大幅

變革時機,理由如次:

{1}性質:中央銀行法第二條:「本行經營之目標如左:

1.促進金融穩定。

2.健全銀行業務。

3.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

4.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之發展。」

央行肩負「穩定金融」、「促進經濟成長」雙重任務,該

兩項任務均屬長期性、確定性、指標性之政策目標,非

因國際經貿環境發生重大劇變,不得輕易更動,每季召開

已屬頻繁,何需每月甚且隨時召集,若此,豈非國家金

融政策目標隨時更迭?如此,下屬金融機構、進出口企業

如何擬定經營方向?

{2}功能:中央銀行肩負國家金融體制(系)之成敗,因

之獨立性之重要各國皆然,睽諸史實,亡國獨夫皆因

國庫成私囊,央行總裁之超然性即若政權易手也不應遽爾

撤換,同理,央行理事為國家金融體制獻策,

亦具超然性,不宜率爾更迭。再者,理事人選均屬專業領

域人仕,貴在清高崇越,不在車馬酬勞。又總

裁及副總裁佔三席,日後決策是否淪為政策背書之橡皮圖

章?

{3}允當性:央行理事獨立決策國家金融目標,成員成份

自當超然無色彩,目前成員中有三位具民營企業財團

色彩,雖亦有兼具專業能力之前央行總裁,為瓜田李下難

免落人口實。

三、綜此,建議央行求新求變先作小幅改革:

1.維持理事現制,三個月開會一次,但增加常務理事席

次,避免總裁、副總裁獨斷,廣納諍言。

2.維持車馬費現制,不專任支薪,以免為人詬病。

3.撤換具財團色彩之監事。

4.央行隸屬多次變革,現隸行政院,由行政院長提名,總

統任命,則難隱聽命之苦,是否亦當與政權同進退呢?

如此,金融政策豈非四年一變,與央行總裁任期五年相

勃。若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公布任命,

則有民意監督,不懼任命之勒索,更具獨立超然性,也不

必因政權更替而易人,政策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