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配合傳銷組織斂財貸款人受害之質詢稿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09/24
本院鄭委員三元,惕於有些銀行顯知若干複合式傳銷組織
有斂財之虞,仍配合勾串代辦信用貸款,除以超過7.5%計
息外,並從中收取「信貸費」、「手續費」,直接、間接
使貸款人受害,其廣納吸金手法,已嚴重破壞金融秩序,
應請財政部立採對策,糾正不法,以維護國軍官兵權益,
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軍中最近發生不少志願役士官,因無知或無奈,被某
些傳銷複合組織說動,以信用貸款方式,認購不知名公司
的休閒、美食等投資計畫,新兵事後雖覺不妥,但已退費
無門,懊惱之餘,再被慫恿進而向軍中作「老鼠會」式轉
銷以求解套。
二、經調查,這些形同上當受害的新兵,其信用貸款銀
行,赫然都是北部「板信」(附件一)。貸款額度從六十
萬元至一百二十萬元不等。
三、這家銀行成為複合組織之一環後,從核准信用貸款到
轉帳投資公司,扣取「信貸費」、「手續費」等,均於一
天內「一氣呵成」代為完成,信貸人連貸款都沒看過,錢
已進了他人荷包,其大膽手法,駭人聽聞。
四、然則,近一成至二成的所謂「信貸費」、「手續費」
(附件二),銀行亦從中朋分,經營方式已經涉法,其後
衍生的不當現象,尤有不該。財政部自應警覺,並立採對
策導正。否則,民眾普苦於經濟蕭條之際,再擔負很可能
受騙投資而血本無歸的貸款壓力,政府又豈能安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