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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政務職位」制度晉用人力,破壞文官制度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02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人事行政局正研擬「擴大政務職位」

制度晉用人力,襄贊政務官決策;此舉不僅破壞文官制

度,大開用人後門,且將打擊優秀公務人員士氣,殊有不

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機關首長用人,仍沿用機要人員,乃不得已之權

宜措施,其最受詬病之處,闕因機要人員易於「擅權」

「弄權」,反衍成首長與各業務單位間人事、業務之不公

開,每使各機關未能「依法行政」,影響民眾權益申辦。

二、隨著公務需要,各機關除設有研究發展委員會,可向

首長建言外,並可委託學術單位專案研究或廣徵專業民意

建言,倘首長廓然大公,深諳獻替截長擷優之道,加上機

關業務單位之智慧,何愁周全、進步之決策不可得?

三、政務官職位原本就不應多設,而應教育民眾將之視為

人生奮鬥之目標,凡優秀努力人才,終將有作大事,為民

服務之機會,因而任事言行尤需具高標準,不容有「濫竽

充數」之情形。政務官因政策而進退、為道德而示範,庶

幾全國政風高尚,如新加坡政府然。倘擴大將機要、參

事、民間人士等人員,都擴大為「政務職位」而晉用,公

務用人「規矩」,必蕩然無存。

四、政府依技術人員任用條例引進「人才」,為公務助長

了多少功力?政府改造,先裁撤各機關之約僱人員,這又

是為何?足見開後門用人未蒙其利,已先受其害,人事行

政局莫非計窮?仍步襲不佳制度之後塵?

五、國家考試用人,除業務所需外,應重「儲備」考量,

並經常辦理在職訓練,適當為國舉才。機關首長果要強化

本身的決策能力,何不由內部各單位推薦傑出之公務員,

再加口試甄選晉用,機要人員亦然。果如此,則公務員人

人充滿希望,只要合於任用資格,將常有被公平拔擢之

機,大大鼓舞公務人員士氣。反之,政務職位以非具公務

員資格者出任,豈非阻卻了公務員的升遷機遇?屆時,恐

又因「政務人員」大大增加,又加深了退休、退職的財政

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