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單身稅]侵害人權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21
內政部繼「第三胎、獎三萬」投出四壞球後,又投出了
「單身稅」的大暴投,民眾為之驚詫氣結,指其荒謬無異
「要和尚尼姑還俗結婚」、「何不食肉麋?」;身居總教
練的行政院,如不立刻要求「部長投手」,具思維邏輯,
則「爛投」不知伊於胡底,貽笑大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內政部鑒於老年人口結構升高,研擬人口政策更迭,
原本屬其應盡職責:..唯首先提出的生第三胎,發給獎
金三萬元構想,已讓社會哭笑不得,咸認說法突兀:「不
合時宜」、「不知民間疾苦」、「不具優生觀念」::並
預料內政部邏輯方向大錯,應知所遮節。
二、不料,內政部却接著研討「單身稅」,有意對「無特
殊遺傳疾病且四十歲不婚者課稅,專款支應鼓勵生育費
用」,其思維不僅荒腔走板,還侵害人權;其任事之低
劣、惡質、較之「要和尚尼姑還俗結婚」、「何不食肉
麋」?幾無不同。
三、經濟不景氣期間,除了「拼經濟」,恢復民富元氣措
施外,其餘「天馬行空」、「不切實際」的政策,民眾均
將視為無聊,並感厭惡。當因失業沒有飯吃時,鼓勵大家
生第三胎;當已婚夫妻因經濟力薄弱,不敢生育子女時,
又規定四十歲不結婚者,應課懲罰性之「單身稅」,其施
政心態實已到青蛙跳下水??「不通」、「不通」之慘
況。
四、此案雖已因外界強力圍剿而退縮,但政務官決策貴在
「衡情依理」,如「單身稅」等不倫不類之構思,列為
「思維禁忌」亦不為過,無篩選之能,荒誕不經不斷,民
眾不恥之怨,終有爆發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