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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與中華民國之說法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18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不要把國旗和

中華民國劃上等號」說法,與陳總統和游揆:「國旗和國

號都代表國家,就如同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的主張,

顯有扦挌,且引發「國家認同」軒然大波,政務官言行應

如何謹守分寸,正風滌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內的社會價值觀,近兩年半來有多種遽變,從社會

風氣乃至國家認同都有相當角度的衝擊,加上政治人物天

馬行空發表各種論點,使社會大眾常生混淆、錯亂,實不

利國家社會健康發展,「萬變中,確立永恆正確的價值

觀」,行政院不容躲閃。陳秘書長的言論既與陳總統的

「國策」有異,游揆實應循適當管道向總統表達「社會強

烈要求糾正」之意。

二、政務官亦屬公務員,在立法院的答詢,絕非「個人言

論自由範圍」,此與憲法鑑於民意代表需勇於揚發弊端而

授與的「言論免責權」大相逕庭。陳師孟的特立獨行、不

尊重法制,在立法院「著有口碑」。如四月份拒絕到立法

院備詢時說:「立委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扁政府低頭,我

不能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七月份說:「立委濫用言論

免責權,是無恥行為」,十月間對立委的質詢表示「不屑

回答」,乃至日前的「國旗、國號階段論」,和立委當場

口角;社會撻伐四至,幾瀕政治風暴。

三、陳師孟的行事風格,有他自由選擇,但身為總統府秘

書長的言論,則不容謬誤,更不容「顯知有主觀之不妥,

仍恣意放言高論」,其對正確建立社會價值觀之戕害,已

偏廢「政治良心」。

四、行政院不應容任政務官「大放厥詞」,破壞政局穩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