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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會政策改革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19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行政院游揆多次聲稱「對農漁會基層

金融改革政策不變」,然面對「一一二三」農漁民大遊行

抗爭,又由陳總統授意緊急宣布「農漁會信用部分級管理

措施即刻暫緩實施」,究係政策不當,抑或已視政策朝令

夕改的政治擔當為無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進黨執政後,先忙於更迭三位行政院長,期間又因

無力拚經濟而演成朝野諸多對立,社會多指摘扁政府沒幹

過什麼正面大事。乏善可陳中,倒是提出拟整頓基層金

融,被認為尚有執政勇氣。因為不論從學理或實務而言,

在政府准予開設銀行後,加上城鄉交通條件大大改善,農

漁會信用部並不宜再經營金融業務。

二、不過,農漁會存在了三十多年,信用部和業務部早成

了孿生子,農會和農村也有難以切割的關係,儘管在二百

多家農漁會信用部中,經營確有人謀不臧者,而去年有半

數已虧損一百多億元,逾放比超過25%者,也不在少數,

後果令人隱憂。不過茲事體大,未能「謀定而後動」,已

患了施政的「躁進症」,果爾遇到了抗爭,又荒腔走板不

知以對,財政部、農委會乃至行政院立場不聯貫,陳總統

又跳出來拍板定案,「免疫系統」全告癱瘓,「責任政

治」再度解體。

三、雖然行政院兀自表示基層金融政策仍將繼續執行,且

將俟月底「全國農業金融會議」達成決議後逐步推動,但

從財政部八月二十二日發函整頓起,行政院已暴露的兩項

缺失,不容忽略:

1.未來即使再成立農業銀行(或金庫),能脫出正常

金融體系嗎?

農業人口多達七十萬人,產業總值雖逐年下降,且

面臨WTO之衝擊,以「維繫農業」主要任務的金融機構仍

應存在,用以過渡農村融貸需求;但在金融國際化之趨勢

下,大型銀行和金控公司猶且面臨若干經營壓力,倘農業

金融又另成一支系,由農委會主管,又何必大張旗鼓更

張?嚴辦違法失職造成超過逾放比者,再輔之健全經營,

不也達到目的?

「農業的歸農業、金融的歸金融」、「金融監督管

理一元化」,不是口號,而是政策標的,把農業金融脫出

財政金融之外,又錯亂了。

2.進駐管理農漁會信用部,不能「概括承受」,而以

「資產重估」的說服力在那裏?

十萬農漁民和在野黨主席,聯袂要走上街頭抗議政院的整

頓措施,最大的張力即在他們對財政部所採方案不滿。

為什麼以往政府整頓部分金融機構,忍痛都以「概括承

受」處理,農漁會却不然?農漁會接受的抵押品,已因經

濟不景氣,大幅「貶值」,接手的銀行又再「嚴苛」的重

估抵押品和其他資產,不但重創了農漁會「帳面價值」,

還有可能圖利了接手的銀行。如此權利與義務不對稱的管

理,基層金融憤憤不平,他們所持想法,倒也不是強

辭奪理。

四、扁政府常說:「動搖國本也要辦」、「丟了政權也要

辦」,看樣子,都成了空頭宣示,老百姓此刻想的,却是

「為了選舉,什麼都可以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