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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升格「院轄市」為唯一解決途徑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12/17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台灣全省地方建設,產生城鄉差距,

民眾每多認升格「院轄市」為唯一解決途徑,政府究有無

「區域計劃」觀念?以區域建設規劃,替代局部升格院轄

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由於陳總統的競選政見,行政院及內政部已著手規劃

台中縣市升格院轄市作業,但激起台北縣長蘇貞昌的強烈

不滿,並不惜以「辭官」抗議,因為先於其他縣市升格,

也是蘇縣長的競選政見;不過,區域建設以「競選政見」

作為理論依據,實屬見仁見智,升格既牽涉廣泛,倒不能

單以政治因素來衡量。

二、台灣地區幅員其實不大,且山脈面積佔了相當比例,

已開發之都市計劃區只及13%,或因早年缺乏前瞻性之

都市計劃,因而80%的人口和經濟活動均聚集於區塊的都

市中,因而形成了城鄉差距。當初台北市升格有向對岸

「政治宣示」味道,其後高雄市跟進,這些年地方建設缺

乏整體成長的方針不變,於是又有台中縣市升格之議,台

北縣和台南縣、彰化縣、桃園縣也不遑多讓。

三、台灣的經濟力曾經風光過,城鄉差距因而有顯著的改

善,政府雖忙於滿足民眾對公共設施的需求,但各行其是

的弊病未脫,造成城市人口益形集中,鄉村之自然美又迭

遭破壞,大大降低了台灣的居住品質。

尤其嚴重者,都市過度飽和的結果,許多公共設施、公害

問題不斷衍生,又由於鄰近縣市的行政區域不同,有時還

不免孳生糾紛,例如水源、交通、教育、垃圾處理等,更

出現了需加調和的急迫性。

四、依目前情況觀察,台灣都市除人口過於密集外,公共

設施如公園、綠地、體育場所、兒童遊樂場等面積均不足

都市計畫法規定的百分之十,所以每視縣市合併或升格為

解決都市之瘤的萬靈丹,唯從「國土綜合開發」觀點言,

尚大有討論空間。

合併或升格,只會把較小都市區塊擴充為較大區塊,

且將立即面對最棘手的兩大問題:

○1政治生態分配:

台灣民眾熱於從政,舉凡政府機關、民意機構職位和席

次,都已成常態存在於各地方,要遽然打散重組,反彈力

道之強勁,每使政府為之卻步,這也是台北縣幾已與台北

市連成一體,升格談論多年,迄不敢輕易推動之主因。

○2區域資源重劃:

升格終不免牽動行政區域重作劃分,資源整體運用,

否則以台北縣三百六十萬人口分成三個院轄市有何意義?

每個縣市都升格成院轄市又如何?其間涉及的行政區域

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水資源乃

至垃圾處理,能否藉局部的升格或合併,使民眾獲致更高

的住居與生活品質,尤應先於政治生態考量。

五、這些年,也有許多學者基於自然生態與人文經濟實況

衡量,提倡「國土綜合開發計畫」,然似乎無法落實。在

精省及地方制度法實施後,國人宜以較新的眼光,透視台

灣整體的建設,與升格案精神並不排斥的「區域建設」,

應該從此推出,區域之間並緊密相連,使人口密度、都市

容積、生態特色、經濟營運、公共資源、公共設施互為呼

應,或許如此的建設方向,比競相局部升格的效益優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