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中央政府91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編列八十七億
元,行政院核准動支七十一億元,唯動支數額中,頗多非
為緊急事故或政事突有緊急需要,除顯示第二預備金動支
尚有不當外,亦暴露政府行事未依[計畫預算]辦理,特向
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預算法第二十二條明訂:政府總預算中,第一預備金
之數額設定,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第二預備
金數額則視財政情況而定。然按一般慣例,後者數額不會
多於前者,且多用於緊急災害之支應,正如同一條文所規
定:「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
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二、行政院依預算法第七十條,動支第二預備金七十一億
元,然檢視其性質,是否均合於:1.原列計畫奉准修訂、
2.原列計畫因增加業務、3.因應政事臨時需要之規定,因
而增加經費,則仍多討論空間,一如下列:
○1副總統官邸修繕費一千五百萬元,游揆官邸整修八百
九十萬元,搶修國定古蹟,「嚴家塗故居」研究、規劃、
緊急處置費一千二百九十六萬元;呂副總統需遷建官邸,
早非新聞,所需費用何以不列入公務預算?而以第二預備
金一筆帶過?游揆尚儉約,也動用了近九百萬裝修官邸。
兩人需要官邸,人情之常,但在經濟衰退,失業人口增
加,以如此鉅額整修官邸,老百姓心中何所想?
至於嚴靜波先生之獻替,國人常留去思,將重慶南路的故
居改為古蹟自無不可,但是稍作規劃、修茸,就需近一千
三百萬元,是不是費用過高了?
○2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中央研究
院人文社會科學館興建費二千九百八十萬元:
人權紀念館緣何成立?外界並不確知,籌備處即需花費二
千二百多萬元,有無急切之必要?
而中研院擴建人文社會館,又豈能獨外於公務預算?
○3政府改造研究發展費一千七百二十七萬元:
公務機關瘦身計畫,早成「制式」施政,最近再順勢推動
「政府改造」,擬重新調整各部會組織,但因方案瑕疵甚
多,立法院迄未列入審議,動支了近一千八百萬元用於:
「成立政府改造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人事費、加班費、
學者出席費、報告研究費、業務費」,不知以後又如何?
○4法務部購置檢察官職務宿舍四十三戶,一億四千八百
餘萬元:
提昇檢察官辦案功能,添置宿舍,應屬常態業務,以第二
預備金支應,有強消化預算之嫌。
○5中興紙業公司虧損挹注七億五千萬元,台汽公司虧損
挹注五億元:
兩公司均於90.10及90.7決定移轉民營,政府應否補完其
經費虧損大漏洞,固另待探討,唯移轉過程均經精算,挹
注額乃早已知覺,亦無由列入第二預備金辦理。
○6其餘如僑團服務與接待費三千二百萬元,登革熱防疫
增撥一億五千七百萬元,::理由均同,不再贅述。
三、從列舉之不妥動支第二預備金情形觀察,行政院的衡
酌,暴露編列及執行預算之兩大缺失,其一為施政計畫不
嚴謹,未能充分與預算結合:其二則是政府高喊財政枯
竭,仍編列鉅額第二預備金,終至強加消化第二預備金。
游揆上台一年,向陳總統低唱「春夏秋冬」一訴心聲,今
後能否高唱「天上人間」,督促各部會以精準預算施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