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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交通與機車存廢問題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01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台北縣市有意對機車停車收

費,引發眾多討論,「機車存廢」顯到了需有對策時刻,

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機車將開始收停車費,引起極大反彈,小汽車

停車費不斷調升,民眾也同樣異議,但這只是整個交通問

題之一小環,交通部應該認真考慮的是:「機車應否在都

市交通工具中消失」?

二、 機車在農業轉型為工業社會初期,有其不容抹

殺之貢獻,但因時空及經濟發展的改變,儘管機車仍是許

多民眾生活之依賴,而各類車輛之急速增長,人口又過度

集中都市,馬路普遍呈現負荷不足嚴重現象,加上機車的

「肉包鐵」、「排放廢氣」、「停放嚴重」,因相對比例

使「違規比率偏高」,因而基於交通順暢和行車安全考

量,機車作為都市交通工具之適宜性,乃經常被各界檢

討。

三、 最能提供民眾「行的方便」之交通工具,屬大

眾捷運交通工具殆無疑義,只因我們的都市計畫、人口政

策乃至生活交通動線,都無法作具願景性的全盤規劃,甚

至只能依五十年前日人擬訂的都市計畫作修正,由是捷運

和大眾運輸系統至今缺乏,小汽車和機車仍逐年成長,未

稍收私人交通工具減量之效,所以交通問題依舊在,政府

談了二十多年,對機車的「量」和「行駛區」,還是找不

出該有的對策。

四、 以開發國家的水準,一般的機車在都市中是受

限制的,甚至如大陸地區也限發都市機車牌照,而如台北

市有92萬輛機車,台北縣有190萬輛機車,每天奔馳於大

台北地區的機車不下二百萬,對交通的影響面可想而知。

其他都會區的情況,也好不到那去。

五、 台北縣市此番舊調重提,擬對機車收取停車

費,理論上並無太大瑕疵,惜在大眾運輸系統不能四通八

達,或不夠便捷,機車停車場所又相當不足,這項「寓禁

於徵」的措施,縱然推得動,都非問題的首重,更應面對

的在於:「都市交通與機車存廢」的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