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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機場自己蓋,錢從那兒來,向未來子孫借錢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5/27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政府終覺重大交通建設BOT不

可行,將斥資三千億元興建五條捷運、四條公路,民眾固

所歡迎,但財務籌設、施工期限乃至經濟效益,仍應妥為

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機場捷運線BOT案,延宕六年終不可行,時效之損

失,民眾無限遺憾;重大工程之BOT是否不成熟,政府自

應徹底檢討,不容再蹈覆轍。

二、在亡羊補牢衡量下,政府有意投資三千億元,推動機

場等五條捷運線、蘇花高速公路及東西向快速路等四條公

路,民眾雖覺有如大旱之望雲霓,不過其間牽及的財務調

配等大方向,仍值得政府警惕評估。

1.財務:

政府剛以舉債方式,通過二百億公共服務就業方案,擴大

公共工程五百八十四億元特別預算亦正審議中,SARS防治

及紓困方案預算數也高達五百億元,財務調度已相當嚴

峻,倘再加上三千億元的九項交通工程經費,民眾也感憂

慮,外界對公共服務及擴大公共工程方案內容粗糙,既諸

多批評,則政府應慎重考慮作「政策調整」,把原先之

200億+584億,均移作交通重大工程,同樣能創造就業機

會及民生所需,財政負荷亦不致再重。

2.工期:

政府重大工程施工期限太長,帶來的交通及經濟黑暗期相

對過長,民眾每多詬病,如國道三號南北聯接,拖延了十

幾年,北宜公路不及四十公里長度,竟延誤十多年仍不得

完工:::此次初提的九項交通建設,機場捷運線也要在

民國97年始完工,蘇花高速公路更要至民國一百年完工,

若有耽擱,工期又不知將伊於胡底?一個現代化國家,民

眾早已不耐如此的施工低效率。

3.效益:

機場捷運線,以不接駁為原則,以目前國內的需求,中南

部旅客以中壢為轉乘站,固無可厚非,但北部地區,以現

有捷運線及民眾居住分布,自應以台北車站為接駁點始稱

便捷,然政府規劃的機場線,以台北車站為據點者,屬利

用台鐵桃林支線,能直達者反以西門站為據點,兩者交互

投資又未必符合民眾及外籍旅客完全需求,擇一或雙建?

效益自應再作評估。

三、「拚經濟」,無人反對,但凡施政依賴舉債而為,則

不適當,提出重大建設,非得錙銖必較,以求最高經濟效

益,輕率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