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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騎警隊]提出質詢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10/22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台北縣警局甚為自詡的「騎警

隊」,四位隊員擔任全國運動會開幕式護旗隊時,馬匹因

受煙火驚嚇狂奔,造成一位路人及兩位隊員受傷,顯見騎

警隊之花瓶性質重於治安作用,應即恢復正常編制,將警

力用於治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這批騎警隊於今年初成立時,本席即質詢將警力偏廢

為觀光噱頭,十分不宜,且如淡水漁人碼頭等親子遊人如

織地區,馬匹駕馭偶有不慎,非但不能達成治安任務,還

有傷人之虞。

二、但警政署以:「利用馬匹深入轄內各地形之特性,隨

時掌握突發狀況,以服務為導向,展現優良的服務品

質……」仍堅持成立。試問,騎警隊至今破了什麼現場大

案?除了假日巡邏,淪為觀光裝飾外,執行了什麼勤務?

如今,把馬拉入運動場,踐踏了負重有限的PU跑道,傷及

路人引來一片斥責,還能「建立良性互動的警民關係」

嗎?

三、尤有甚者,騎警隊最初只試編十六人至十八人,在下

年度預算中,還一舉編列了六百萬元經費,作為租用馬

匹、訓練及隊員制服之用,由於每人等於多了卅三萬餘元

之支用,在觀光區策馬點綴時,還得把勤務留給他人分

擔,因而其他基層員警不無怨言。

四、國外之騎警,有其淵源及「人馬合一」的條件,非我

們所能貿然模仿硬性植入。各縣市每每反映警力不足,

而 台北縣卻大張旗鼓成立騎警隊,不作治安作觀光,還

有意擴編為五十四人的騎警隊,不啻是警力的浪費。

五、把觀光的事,交給民間去作,專業的警察首要的任務

是:「破案第一,制敵優先;保護善良百姓,讓大家安居

樂業。」經濟蕭條,老百姓希望公帑用於「雪中送炭」,

而不是無謂的「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