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騎警隊]提出質詢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10/22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台北縣警局甚為自詡的「騎警
隊」,四位隊員擔任全國運動會開幕式護旗隊時,馬匹因
受煙火驚嚇狂奔,造成一位路人及兩位隊員受傷,顯見騎
警隊之花瓶性質重於治安作用,應即恢復正常編制,將警
力用於治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這批騎警隊於今年初成立時,本席即質詢將警力偏廢
為觀光噱頭,十分不宜,且如淡水漁人碼頭等親子遊人如
織地區,馬匹駕馭偶有不慎,非但不能達成治安任務,還
有傷人之虞。
二、但警政署以:「利用馬匹深入轄內各地形之特性,隨
時掌握突發狀況,以服務為導向,展現優良的服務品
質……」仍堅持成立。試問,騎警隊至今破了什麼現場大
案?除了假日巡邏,淪為觀光裝飾外,執行了什麼勤務?
如今,把馬拉入運動場,踐踏了負重有限的PU跑道,傷及
路人引來一片斥責,還能「建立良性互動的警民關係」
嗎?
三、尤有甚者,騎警隊最初只試編十六人至十八人,在下
年度預算中,還一舉編列了六百萬元經費,作為租用馬
匹、訓練及隊員制服之用,由於每人等於多了卅三萬餘元
之支用,在觀光區策馬點綴時,還得把勤務留給他人分
擔,因而其他基層員警不無怨言。
四、國外之騎警,有其淵源及「人馬合一」的條件,非我
們所能貿然模仿硬性植入。各縣市每每反映警力不足,
而 台北縣卻大張旗鼓成立騎警隊,不作治安作觀光,還
有意擴編為五十四人的騎警隊,不啻是警力的浪費。
五、把觀光的事,交給民間去作,專業的警察首要的任務
是:「破案第一,制敵優先;保護善良百姓,讓大家安居
樂業。」經濟蕭條,老百姓希望公帑用於「雪中送炭」,
而不是無謂的「錦上添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