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內政部有意大幅鬆綁「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深覺觀光倍增計畫,不能作為山坡
地過度開發之掩飾藉口,以免斲傷大地,甚至肇致人民生
命財產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考慮將高雄縣茂林國家風景區附近之不合法溫
泉業及民宿合法化,內政部最近邀集農業發展委員會、林
務局等單位研議:放寬「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增
列第五十九條等規定,其要點有:1.末來山坡地開發,申
請用地變更,經行政院「專案核定」即可,2.山坡地開發
遊樂設施,面積不受五公頃以上限制,3.無法依管制規則
劃設3O%保育綠地者,或因地形而建蔽率、容積率超限
者,准予業者繳交折合代金辦理。
二、 內政部聲稱此一構思,是基於「為民服務」的
出發點,並要貫徹陳總統「拚經濟」、游揆「觀光倍增計
畫」之政策,然則農委會和林務局卻不敢同調,並直指如
此鬆綁後,非都市土地管制將形同具文,各地群起傚尤,
災禍不免。
三、 確實,為民服務和法令限制,嘗存有極大的矛
盾。不過,內政部以觀光倍增之單一理由來處理山坡地開
發,失於輕忽;若真朝此放任辦法實施,也將陷行政院於
不義。
四、 台灣土地資源有限,土地該如何地盡其利,自
有探討、精進的空間,但山坡地的過度濫墾、開發,已使
社會付出了太多的成本。阿里山遇雨逢颱,山崩路斷,民
眾死傷頻頻,幾百人受困山區大飯店,苦待海鷗直昇機救
援下山:::,使「我站在高崗上」的野趣,減損甚劇!
林肯大郡的土石流憾事,921大地震的災難:::都警告
了國土開發不容放肆的嚴重性。
五、 內政部主掌國土規劃、區域建設,無視「山坡
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及「建築法」等相關
法律規定,卻一再在法階較低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
則」中放寬法令,以局部角度衡量表象,卻不顧必引起的
「骨牌效應」,其以「政治」觀點,短視解決「民生」問
題,倒果為因,是經不起考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