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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內政部有意大幅鬆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11/03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內政部有意大幅鬆綁「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深覺觀光倍增計畫,不能作為山坡

地過度開發之掩飾藉口,以免斲傷大地,甚至肇致人民生

命財產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考慮將高雄縣茂林國家風景區附近之不合法溫

泉業及民宿合法化,內政部最近邀集農業發展委員會、林

務局等單位研議:放寬「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增

列第五十九條等規定,其要點有:1.末來山坡地開發,申

請用地變更,經行政院「專案核定」即可,2.山坡地開發

遊樂設施,面積不受五公頃以上限制,3.無法依管制規則

劃設3O%保育綠地者,或因地形而建蔽率、容積率超限

者,准予業者繳交折合代金辦理。

二、 內政部聲稱此一構思,是基於「為民服務」的

出發點,並要貫徹陳總統「拚經濟」、游揆「觀光倍增計

畫」之政策,然則農委會和林務局卻不敢同調,並直指如

此鬆綁後,非都市土地管制將形同具文,各地群起傚尤,

災禍不免。

三、 確實,為民服務和法令限制,嘗存有極大的矛

盾。不過,內政部以觀光倍增之單一理由來處理山坡地開

發,失於輕忽;若真朝此放任辦法實施,也將陷行政院於

不義。

四、 台灣土地資源有限,土地該如何地盡其利,自

有探討、精進的空間,但山坡地的過度濫墾、開發,已使

社會付出了太多的成本。阿里山遇雨逢颱,山崩路斷,民

眾死傷頻頻,幾百人受困山區大飯店,苦待海鷗直昇機救

援下山:::,使「我站在高崗上」的野趣,減損甚劇!

林肯大郡的土石流憾事,921大地震的災難:::都警告

了國土開發不容放肆的嚴重性。

五、 內政部主掌國土規劃、區域建設,無視「山坡

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及「建築法」等相關

法律規定,卻一再在法階較低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

則」中放寬法令,以局部角度衡量表象,卻不顧必引起的

「骨牌效應」,其以「政治」觀點,短視解決「民生」問

題,倒果為因,是經不起考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