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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十二條東西向快速路提出質詢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11/16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國道三號(二高)終可望於93

年元月全線通車,但十二條東西向快速路,却仍未能同時

完工,發揮各縣市地區路網聯接效能,公共工程效率過於

怠慢,民眾普表失望,政府應作專案檢討,特向行政院提

出質詢。

說明:

一、 在中山高通車十年,明顯感覺不克負荷交通流

量後,政府即開始興建第二高速公路,北起基隆、南迄屏

縣林邊,只是作作停停,全長三百八十六公里,竟需要十

六年始能貫通,耗資四千五百億元,一年約二十四公里的

興建速度,民眾不敢恭維。

二、 繼二高之後,政府也動工興建十二條東西向快

速路,以使各縣市地區的橫向銜接更為便捷,然而此十二

條道路也迄未全部完工,各地望路興嘆。

三、 這些重要工程,延緩完工的原因固多,但出於

技術層面者少,屬於人為因素者多,如土地收購緩慢、工

程偷工減料,因而倒塌或有瑕疵而無法驗收,甚有包商捲

款脫逃者::人為因素導致工程延怠,實非效率政府應有

的作為。

四、 好不容易,第二高速公路等工程接近完工,相

信能提供民眾行的便利,不過,國內但凡稍重要工程,里

程並不長,却動輒耗時十多年,工程品質且未臻上乘,何

以致之?實值政府痛加檢討。今後要推動的工程,能兼及

效率和品質,為提振經濟浥注助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