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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公共工程建設方案]用非當用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11/26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擴大公共工程建設方案」倉

卒上路,致使部分縣市工程有趕辦不及之窘,但中央要求

應于明年三月完工,以作為「政績」,因而產生了消化預

算的情況,更忽視工程品質,如此結果,令人痛心,政府

應勇於扭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四五月間,在施政聲望大降之際,行政院急匆匆

提出「擴大公共工程建設方案」,以577億元進行各縣市

的公共工程,立法院勉強通過預算,但這項以舉債為主的

特別預算案,籌劃不及,不少得到分配款的縣市,無法有

效運用,進度焦頭爛額,工程品質尤其堪慮。

二、儘管執政黨信誓旦旦宣稱:這項方案與行政綁樁無

涉,全是為了「拼經濟」,但從九月份起,行政院每月發

函縣市政府,須於明年三月前完成,其將和高雄水質改

善,同列為「競選政績」,已不言可喻。

三、面對每月一道的「催建金牌」,縣市政府的反應如何

呢?有些工程用地,至今未能完成徵地手續,不知要怎樣

趕上往後的工程進度;部分工程規定須由原住民包商承

作,但合格包商有限,根本排不出進度;還有些工程因急

著趕完工,縮短了鋼筋水泥應有的兩個月凝固期;凡此,

只說明了公共工程粗漏,且有安全之虞,特別預算如斯花

用,納稅民眾不心傷嗎?

另方面,有些農用道,產業道路,因地方剛鋪設完成,擴

大建設方案又有重複經費分配,或者當地不需大規模工

程,政院又強要其興建大規格,地方協調能否移作他處使

用,政院也在「政績」考量下,執意照原計畫進行;經費

不用於刀口上,民眾不心痛嗎?

四、擴大社會服務就業方案,搞成了「打蚊子」、「雇六

個人守校門」……預算之「用非當用」,民眾已經匪夷所

思。公共工程建設方案,又弄成為消化特別預算而預算,

不計工程品質;緊接著,同樣模式不經任何評估,又拋出

「五年五千億」跨越總統任期的舉債特別預算案,把老百

姓從「金雞母」淪變為「廢雞母」,執政者的施政道德在

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