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或場所應驗收通過才可開放使用,免生憾事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4/01/02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公共設施或場所,未經驗收並
通過安全檢查,即強行開放使用,每易釀致意外,其輕忽
民眾生命的施政態度,十分可議,各級政府理應戒除這類
便宜行事甚或好大喜功作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公務員應具為民服務觀念,但不可脫離擔當;
有所為、有所不為,則恰如其分。大型公共場所,如京華
城、台北金融101大樓,都因工程未全部完竣、或全棟建
築尚未經消防安全檢查過關,即強求局部營業,企圖締造
「假日業績」。但很不幸地,都傳出意外,足見公共安全
非可僥倖行險。
二、 重要的公共設施,尤不允粗製濫造、或因趕工
而犧牲品質,否則後果更形嚴重;稍早,中正國際機場二
期航站大廈的工程烏龍,漏水斷電,幾成國際笑柄;已經
拖延多年的三號國道(習稱二高),因多處分包商濫芋充
數,本應加強改善使符合規格,然因急著向選民示好,乃
匆匆宣布「春節全線通車」,因而若干路段的連接縫,竟
需以鐵板鋪蓋,品質低劣可見一斑,且高速行車越過鐵
板,增添的不確定危險性,交通單位焉會不知?全線工程
既己延遲,有必要強搶這短暫的安全收尾期?猶不止此,
恆春五里亭機場,未通過全部工程驗收,也急就章準備請
陳總統主持啟用,安全真無慮?
三、 交通部長林陵三在立法院說:「我不敢搭飛機
到台中出差,因為水湳機場不安全」,既惜自身安危,難
道能罔顧大眾的安危?老百姓的日子己經過得很苦悶了,
好不容易盼到了過年,搭機、行車,為的是返鄉、休閒;
逛大商場,是為了一份樂趣,政府行事管理,千萬以大眾
安全為重,以虛矯的政績考量,是不負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