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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BOT案工程[肥了廠商.瘦了百姓]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4/04/22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高鐵BOT案,投資廠商自籌資

金每有不足,不僅工程有停擺之虞,且有需由政府再出資

三千二百多億強制買回之風險,而「肥了廠商、瘦了百

姓」的國庫流失弊端,究竟將如何善後?特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

說明:

一、 台灣高鐵BOT案,以殷琪為主的財團之所以能

得標,是因為「政府零出資」、「台北|高雄九十分鐘」

為號召,並預定94年十月完工通車。

二、 高鐵開工以來,各種利益輸送的傳言不斷。得

標廠商自攬工程,亳不受監督,而政府除已付出土地徵收

費及隧道施工費一千餘億元外,每因廠商籌資不順,被迫

先後實質再投資八十億元,又為其銀行融貸八十五億元作

保;倘廠商仍無法籌足自有資金而廢標,政府還需另付

3259億元購回BOT權屬。這些天文數字鉅資,全是老百姓

的納稅錢。

三、 民進黨過去猛力撻伐國民黨的黨營事業,但國

民黨所涉,尚多屬「黨庫通財團」的範圍;而今民進黨之

於高鐵案,卻是赤裸裸「國庫通財團」,這是大有不同

的;國庫的錢,一分一毫都來自辛苦百姓的納糧完稅,在

特殊政商關係下,就被高鐵財團輕輕鬆鬆轉入口袋,天下

之不公義,難出其右。

四、 高鐵的品質,此刻無法預知,但也已傳出了歐

日系統不容的瓶頸,且附帶需賠償歐商廿億元;果真不

幸,還要由政府再編預算購回自建,當初又何必BOT?這

麼大的爛攤子,要由全民收拾,負擔實在太沉重!

五、 高鐵BOT案沆瀣不堪,能讓世界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