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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部長夫人駕賓士領用殘障車牌風波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4/04/27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內政部長蘇嘉全夫人洪恆珠,

所駕賓士車領用殘障車牌,此事有如「月之受蝕」,顯示

法令與現實之間的不完全契合缺憾;政府今後施政,能否

盡除盲點,符全社會價值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洪女士所駕三千cc賓士車,屬持有殘障手冊八

十歲母親所有,且和女婿同住,`因此由洪女負責接送母

親醫療、購物、散心,此在一般家庭,原屬美事一椿。

二、 不過,縣長、部長、女警、賓士車、殘障車

牌,連接在一起時,整件事就變得怪異,總覺得有什麼不

對勁,一如月之皎潔,遽然受蝕,令人遺憾。

三、 正因為政府要照顧殘障人士,殘障車因此能免

除牌照稅,於是出現了卅九萬部殘障車,年免稅總額達卅

八億元。這些福利用於照顧中低收入殘障者,社會尚能接

受,即令澤及家庭,亦認是人情之常;唯高官富戶也列其

中,社會觀感卻是不同的。

四、 這就是法令和現實末必契合處,也使社會衡量

價值很自然產生兩套標準。蘇部長家有一部殘障車,於法

無虧,但用的是三千cc豪華賓士車,年免稅28220元,則

異見必多;軍公教退休人員、遺眷、有五百萬房產老人,

為什麼不能領取敬老津貼?正好兩相對照矛盾。

五、 我們的國情特殊,除了政局、政權的不安外,

貧富差距擴大,也是一大隱憂;如今,社會弱勢者總覺受

到的照料不足,強勢又與弱勢「雞兔同籠」,社會價值觀

乃呈嚴重混亂,也使政府決策失準猶不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