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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水 北縣.北市兩樣價格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4/10/22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為民生必需之飲用自來水,際此

邁入工業化開發國家之時,竟爾尚有高坡地區、平地巷弄

喝不到自來水,水管舖設只到馬路不及巷道,只到山下不

管山上,一牆之隔的台北縣市水費兩價,價差高達三

二%,自來水主管機關不思利民便民,不以普及公共事業

民生用水為己任,竟爾醞釀調漲水價,如此本末倒置,恐

遭民怨,爰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自來水乃民生必需品,惟恐被攏斷操縱,而劃歸公共

事業,由中央水利主管機關管轄,「以供應充裕而合於衛

生之用水,改善國民生活環境,促進工商業發達」,供應

民間飲用水是政府責無旁貸之責任。

二、台灣地區因山脈縱橫,適合人群居住的平地有限,寸

土寸金所逼,不得不往台地高坡地發展群聚社區,尤以台

北縣市最為明顯。這些社區依法取得建築執照、雜項執

照、使用執照,即便部份不肖建商捲跑社區建設基金,未

交出路權水權,然而相關主管核照單位不無失職之處,沒

有民生必需自來水怎可核發執造?

三、區區彈丸之地,卻有「台灣省自來水公司」與「台北

市自來水事業處」兩個單位分區管轄,不同區不同水價,

形同一國兩制,一牆之隔的台北縣市水費兩價,台北市一

度水七?二元,台北縣九?五元,價差高達三二%,台北

市管轄之翡翠水庫設在台北縣,台北縣民卻只三分之一喝

到翡翠水庫的水,還比台北市民貴三成。

四、中央主管水利機關權掌民生用水公共事業,自當普及

全台自來水供應,然自來水水管舖設只到馬路不及巷道,

只到山下不管山上,民眾若需接水進巷道自宅,得花費每

公尺約四、五萬元接管費,至於高坡社區更得自求多福

了。

五、際此邁入工業化開發國家之時,竟爾尚有高坡地區、

平地巷弄喝不到自來水,自來水主管機關不思利民便民,

不以普及公共事業民生用水為己任,竟爾醞釀調漲水價,

如此本末倒置恐遭民怨,爰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