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水 北縣.北市兩樣價格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4/10/22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為民生必需之飲用自來水,際此
邁入工業化開發國家之時,竟爾尚有高坡地區、平地巷弄
喝不到自來水,水管舖設只到馬路不及巷道,只到山下不
管山上,一牆之隔的台北縣市水費兩價,價差高達三
二%,自來水主管機關不思利民便民,不以普及公共事業
民生用水為己任,竟爾醞釀調漲水價,如此本末倒置,恐
遭民怨,爰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自來水乃民生必需品,惟恐被攏斷操縱,而劃歸公共
事業,由中央水利主管機關管轄,「以供應充裕而合於衛
生之用水,改善國民生活環境,促進工商業發達」,供應
民間飲用水是政府責無旁貸之責任。
二、台灣地區因山脈縱橫,適合人群居住的平地有限,寸
土寸金所逼,不得不往台地高坡地發展群聚社區,尤以台
北縣市最為明顯。這些社區依法取得建築執照、雜項執
照、使用執照,即便部份不肖建商捲跑社區建設基金,未
交出路權水權,然而相關主管核照單位不無失職之處,沒
有民生必需自來水怎可核發執造?
三、區區彈丸之地,卻有「台灣省自來水公司」與「台北
市自來水事業處」兩個單位分區管轄,不同區不同水價,
形同一國兩制,一牆之隔的台北縣市水費兩價,台北市一
度水七?二元,台北縣九?五元,價差高達三二%,台北
市管轄之翡翠水庫設在台北縣,台北縣民卻只三分之一喝
到翡翠水庫的水,還比台北市民貴三成。
四、中央主管水利機關權掌民生用水公共事業,自當普及
全台自來水供應,然自來水水管舖設只到馬路不及巷道,
只到山下不管山上,民眾若需接水進巷道自宅,得花費每
公尺約四、五萬元接管費,至於高坡社區更得自求多福
了。
五、際此邁入工業化開發國家之時,竟爾尚有高坡地區、
平地巷弄喝不到自來水,自來水主管機關不思利民便民,
不以普及公共事業民生用水為己任,竟爾醞釀調漲水價,
如此本末倒置恐遭民怨,爰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