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之保安役問題書面質詢
刊載者:鄭國忠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25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近來群眾抗爭事件所引發之替代
役男安全問題,已充分突顯替代役制度設計上之缺失及定
位的偏頗,對於保安役役男是否可執行群眾事件之第一線
工作,特向內政部警政署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今(九十一)年十月份役政署的統計資料,保安
役人數共四千九百六十七人,佔替代役男總人數之百
分之二十六強,超過四分之一。
二、根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役男於需用機關
擔任輔助性工作,屢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會服
務。」目前國內民眾抗議事件,保安役役男多被指派
站上第一線,直接面對抗爭群眾,本席強烈質疑,該
項任務是否符合上述『輔助性工作』之性質?
三、監察院已於今年八月二十七日發文針對替代役制度提
出糾正案,文中明確指出:保安警察機關以替代役役
男執行第一線群眾事件處理,與役男執行勤務時應符
合(一)非以自己名義行使公務(二)無獨任或決定
之權限(三)受該管公務員之指揮、監督、管理從事
助手之勤務工作等三要件非無牴觸之虞。對於該糾正
案,警政署如何因應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