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委員鄭國忠針對目前我國有關糧食管理業務分散
四處,嚴重影響行政效率,對於我國之糧食安全管控產生
重大影響。而目前正值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一年,
並於今年首度開放外國稻米進口,國內稻穀價格滑落至每
公斤十五元以下的歷年新低價,而明年起對於外國稻米將
採取更開放的「關稅配額」措施,屆時將有更多的外國稻
米湧進台灣,造成糧商與農民的預期心態,使得我國稻米
市場已經呈現混亂的現象。故特此建請行政部門,儘速建
立單一的糧食管理機構,以統籌管理與穩定台灣糧食供應
的穩定,與行政效率的提升。特此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農委會掌管糧食的相關單位計有:農糧處、第二
辦公室、中部辦公室以及直屬本會的北、中、南、東
區糧食管理處等單位。首先,「農業委員會第二辦公
室」是配合精省,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由原臺灣
省政府糧食處及其所屬肥料運銷處,業務移撥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改制而成。其主要的業務為:
1.公糧委託倉庫之委託及管理。
2.公糧儲存保管、加工、調撥與運輸之策劃及管理。
3.糧食供需調節、糧商輔導及管理。
4.良質米輔導及推廣。
5.市場銷售稻米品質分級檢驗、輔導及管理等事項。
6.公糧品質與衛生安全之檢驗及管理。
7.肥料購銷、調撥、運輸及安全庫存管理。
8.糧政資訊之建立及管理等事項。
其次,「中部辦公室」則是原有之省政府農業廳改
制,但依然保有原來之編制,其執掌業務為:作物生
產、作物環境、畜牧生產、農產運銷、農會業務以及
農業推廣等。次之,直屬本會的「北、中、南、東區
糧食管理處」等單位則是將原台灣省政府糧食局分佈
於全省各地的管理處合併改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並
分別成立北、中、南、東區糧食管理處。其業務執掌
分別為:
1.稻米供需、雜糧(玉米、高粱)產銷計畫、稻田利
用調整計畫、航空照片判釋及稻米生產估測、調
查、糧政資訊、農戶耕地及耕作資料與稻穀、雜糧
收購及檢收代運等事項。
2.公糧倉儲管理、倉庫整建與設備改善、公糧稻米加
工調撥運輸及銷售等事項。
3.糧食調節與售購管理、糧商設立許可登記發照管
理、糧價調查、米食推廣、輔導良質米產銷等事
項。
4.公糧稻米品質檢驗、市售稻米品質抽驗及管理、公
糧衛生安全品質調查、輔導糧商建立稻米分級檢驗
制度、檢驗人員培訓等事項。
5.肥料配銷、儲運、肥料服務到家等事項。
最後,「農委會農糧處」則負責:糧食管理法及其施
行細則、糧食收購、進出口及糧食平準基金收支等相
關法令之擬訂與修正、糧食及保價雜糧年度產銷計畫
之研訂與推動、稻穀及保價雜糧收購方式、價格及數
量之訂定、稻穀保價收購業務糧食進出口業務之規劃
與管理、糧食平準基金之運作等業務。
二、由於糧食的管理攸關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但目前農
委會管理稻米與糧食的業務單位如前所述,分別隸屬
於四個單位,且業務有許多高度重疊,權責不清,分
工不明的情事發生。一般農民如有稻米相關問題時,
常有權責難分之情事發生,因此如何劃分權責以提供
確實之行政效率,實應是農委會當務之急。
三、目前正值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一年,並於今年
首度開放外國稻米進口,國內稻穀價格滑落至每公斤
十五元以下的歷年新低價,而明年起對於外國稻米將
採取更開放的「關稅配額」措施,屆時將有更多的外
國稻米湧進台灣,造成糧商與農民的預期心態,使得
我國稻米市場已經呈現混亂的現象。故特此建請農委
會應整合前述之四個部門,儘速建構單一的糧食管理
機構,成立「糧食管理署」,以統籌管理與穩定台灣
糧食供應的穩定,與行政效率的提升,並解決當前稻
農受到進口稻米開放之衝擊,維護台灣三十二萬稻農
的權益與生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