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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管理統一機構書面質詢 刊載者:鄭國忠委員 刊載日期:2002/12/09

本院委員鄭國忠針對目前我國有關糧食管理業務分散

四處,嚴重影響行政效率,對於我國之糧食安全管控產生

重大影響。而目前正值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一年,

並於今年首度開放外國稻米進口,國內稻穀價格滑落至每

公斤十五元以下的歷年新低價,而明年起對於外國稻米將

採取更開放的「關稅配額」措施,屆時將有更多的外國稻

米湧進台灣,造成糧商與農民的預期心態,使得我國稻米

市場已經呈現混亂的現象。故特此建請行政部門,儘速建

立單一的糧食管理機構,以統籌管理與穩定台灣糧食供應

的穩定,與行政效率的提升。特此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農委會掌管糧食的相關單位計有:農糧處、第二

辦公室、中部辦公室以及直屬本會的北、中、南、東

區糧食管理處等單位。首先,「農業委員會第二辦公

室」是配合精省,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由原臺灣

省政府糧食處及其所屬肥料運銷處,業務移撥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改制而成。其主要的業務為:

1.公糧委託倉庫之委託及管理。

2.公糧儲存保管、加工、調撥與運輸之策劃及管理。

3.糧食供需調節、糧商輔導及管理。

4.良質米輔導及推廣。

5.市場銷售稻米品質分級檢驗、輔導及管理等事項。

6.公糧品質與衛生安全之檢驗及管理。

7.肥料購銷、調撥、運輸及安全庫存管理。

8.糧政資訊之建立及管理等事項。

其次,「中部辦公室」則是原有之省政府農業廳改

制,但依然保有原來之編制,其執掌業務為:作物生

產、作物環境、畜牧生產、農產運銷、農會業務以及

農業推廣等。次之,直屬本會的「北、中、南、東區

糧食管理處」等單位則是將原台灣省政府糧食局分佈

於全省各地的管理處合併改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並

分別成立北、中、南、東區糧食管理處。其業務執掌

分別為:

1.稻米供需、雜糧(玉米、高粱)產銷計畫、稻田利

用調整計畫、航空照片判釋及稻米生產估測、調

查、糧政資訊、農戶耕地及耕作資料與稻穀、雜糧

收購及檢收代運等事項。

2.公糧倉儲管理、倉庫整建與設備改善、公糧稻米加

工調撥運輸及銷售等事項。

3.糧食調節與售購管理、糧商設立許可登記發照管

理、糧價調查、米食推廣、輔導良質米產銷等事

項。

4.公糧稻米品質檢驗、市售稻米品質抽驗及管理、公

糧衛生安全品質調查、輔導糧商建立稻米分級檢驗

制度、檢驗人員培訓等事項。

5.肥料配銷、儲運、肥料服務到家等事項。

最後,「農委會農糧處」則負責:糧食管理法及其施

行細則、糧食收購、進出口及糧食平準基金收支等相

關法令之擬訂與修正、糧食及保價雜糧年度產銷計畫

之研訂與推動、稻穀及保價雜糧收購方式、價格及數

量之訂定、稻穀保價收購業務糧食進出口業務之規劃

與管理、糧食平準基金之運作等業務。

二、由於糧食的管理攸關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但目前農

委會管理稻米與糧食的業務單位如前所述,分別隸屬

於四個單位,且業務有許多高度重疊,權責不清,分

工不明的情事發生。一般農民如有稻米相關問題時,

常有權責難分之情事發生,因此如何劃分權責以提供

確實之行政效率,實應是農委會當務之急。

三、目前正值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一年,並於今年

首度開放外國稻米進口,國內稻穀價格滑落至每公斤

十五元以下的歷年新低價,而明年起對於外國稻米將

採取更開放的「關稅配額」措施,屆時將有更多的外

國稻米湧進台灣,造成糧商與農民的預期心態,使得

我國稻米市場已經呈現混亂的現象。故特此建請農委

會應整合前述之四個部門,儘速建構單一的糧食管理

機構,成立「糧食管理署」,以統籌管理與穩定台灣

糧食供應的穩定,與行政效率的提升,並解決當前稻

農受到進口稻米開放之衝擊,維護台灣三十二萬稻農

的權益與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