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劉冠軍貪瀆案所衍伸出「奉
天」、「當陽」專案及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先生涉瀆職轉購
拉法葉艦等,在在顯示情治、國防單位經常以「機密」、
「國家安全」為由,不受監督,因而使相關人員有機會上
下其手,許多貪瀆弊案就此產生。此乃以「機密」為由,
行非法之實。本席特就此兩個弊案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
詢。
說明:
一、目前監察院調查劉冠軍貪瀆案,只知情「奉天專
案」。然而根據中國時報的獨家報導指出,劉冠軍所所掌
管的帳戶還包括「當陽專案」,兩專案基金乃來自國安局
歷年的節餘經費,並非國安局所謂兩蔣時代的美援資金。
事實若是如此,我們不禁要質疑,情治單位究竟以「機
密」為由,還設立了多少秘密帳戶?私藏了多少「私房
錢」?
二、鮮為人知的秘密帳戶,其資金的用途與流向於是有相
當大的想像空間,面對龐大金錢的誘惑,同時缺乏外部的
監督,掌管這些帳戶的相關人員便有可乘之機,劉冠軍貪
瀆案便是一例。本案亦印證了「上樑不正下樑歪」的千古
明訓,前總統李登輝先生的私心玩法,造成劉冠軍貪心觸
法結果。為政者當引此為鑑。此外,針對本案建請政府詳
查相關人員有無違背國家利益、社會道德等之不法用途,
並追究其應負刑責。同時政府部門應建構一個可以信任的
內部控管與外部監督的機制,避免類似弊案再度發生。
三、情治人員本肩負著為國家蒐集情報,維護國家安全,
其品行操守應是不容質疑的,如今卻有相關人員將秘密帳
戶中的金額中飽私囊之情事,對國家情治單位的形象與士
氣而言,乃是一大打擊。另一方面,若以「機密」、「國
家安全」為由,當局者所為的任何決定可不受任何監督,
此乃在開民主倒車,對於多年來致力於民主政治的台灣,
更是一大傷害。
四、另外,拉法葉與劉冠軍貪瀆案同是涉及龐大金額、攸
關國家利益的弊案,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證據顯示
前參謀總長、行政院長郝柏村片面更改購艦決策,自行決
定由蔚山艦改購拉法葉艦。建請政府追究郝柏村涉侵犯總
統之統帥權,擅自轉購拉法葉艦,造成轟動國際之重大貪
瀆案之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