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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人才之管制 刊載者:鄭朝明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11

立法委員鄭朝明 書面質詢稿

案由:本院鄭委員朝明,認為在全球化的趨勢下,為提高

本身競爭力及在國際市場的考量下,國內高科技產業外移

至大陸已成為一股不可擋的趨勢,隨之而來的是高科技人

才至大陸任職的比例將大大的提高,政府對於高科技人才

的流動實不宜管制太多,但基於國家安全與利益的前提

下,對於涉及政治敏感性之特定的高科技人才,例如:涉

及國防軍事科技或高科技研發計畫者,應擬定一套完整的

管理與監督措施,以防國家機密外洩的可能性。爰此向行

政院提質詢。

說明:

一、 在面臨國際競爭的壓力下,國內許多產業為取

得競爭上的優勢,紛紛前往大陸設廠。於是在這樣的大環

境下,導致各產業人才的流動,此現象對任何一個極欲擴

展市場、降低生產成本,以追求利潤極大化的企業而言,

乃是一個必然的結果。若朝野只因政治問題而貿然管制高

科技人才前往大陸就業,不僅侵犯了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工

作權與自由權,更是以閉門造車的心態,在缺乏國際競爭

的刺激下,導致國內高科技技術的退步,喪失了台灣原有

的競爭優勢,由此可知人才的流通乃是不可避免的,一昧

的管制只會突顯此政策的不合理性與不可行性,。

二、 就另一方面而言,之所以管制高科技人才前往

中國大陸的主要原因乃是為了防止高科技資訊與技術外洩

而損及到國家利益,因此政府應就資訊保護上,來制定商

業機密保護法或防止惡性挖角的相關法規,而非以管制人

才的流動來防止洩密。此外,在競爭的考量下,民間業者

也會極盡所能地保護自家公司營業的機密資料,政府實無

須擔憂太多。

三、 就敏感性科技而言,例如高科技的研發,政府

本應立法加以管制,具體規範項目、保密範圍及期限,以

防止員工違反公司保密協定及遏阻關鍵人才跳槽。同時政

府應就涉及國防軍事等高科技技術與資訊,由於攸關國家

安全與利益,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控管系統,以防國家機

密技術外洩。

委員簽名:

日期: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