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鄭朝明 書面質詢稿
案由: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目前台灣地區久旱不雨形成
乾旱,全台即將面臨缺水危機,而政府相關單位卻也只能
以階段性限水措施來減緩水庫水位下降的速度,對於現今
缺水困境仍提不出根治的辦法,殊不知導致缺水危機的主
因並不只侷限於天災,還有人禍。由於水庫泥沙淤積嚴
重,導致水庫的蓄水功能大大降低,甚至減短水庫壽命,
同時供應自來水的管線過於老舊,致使台灣省自來水的漏
水率居高不下。這些皆是台灣一旦遇到乾旱,便發生缺水
窘境的主因,政府相關單位應就這些問題,提出解決之
道,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過去台灣為追求經濟發展,忽略環境保護的重
要性,國人對山坡地、山林地的濫墾濫伐,不僅使森林涵
養水源的功能逐漸喪失,並造成水土流失而嚴重淤積水
庫,國內水庫淤泥量每年已達二千萬立方公尺以上,水庫
蓄水功能大打折扣、甚至減短水庫壽命,進而威脅水資源
之營運與安全。因此,水庫淤積問題若不能解決,而只想
以興建水庫來解決水荒問題,恐怕也無濟於事。況且興建
水庫耗時冗長,並有環評之影響等因素,因此並不能有效
解決燃眉之急。
二、 若要清除每年水庫的淤泥,一年至少要花四十
五億元以上,而且不見得能清除所有的淤泥,因為找不到
合適棄置的地點。然而就水庫淤泥的特性而言,不管是以
掩埋、海拋或造磚的方式來處理水庫淤泥,皆有不可行之
因素及造成一些負面影響,例如將淤泥予以海拋,淤泥懸
浮海面,隨浪而返,污染海域,不在話下,而掩埋只有浪
費侵吞大地空間並造成二次公害,稍有不慎,甚至會發生
吞噬人民生命財產的土石流。
三、 因此,四年前營建署就全力輔導設置淤泥資源
再生利用處理場,並以啟用運作將水庫淤泥作再生利用,
不僅可免除尋找掩埋地點的困難,而且只要三分之一的經
費,便可使這些原本無用的水庫淤泥經由技術處理,獲得
再生利用的價值,更是政府現階段積極推動綠色建築等之
良好模式。同時也解決因水庫淤泥而導致水庫蓄水功能大
減的問題,國內缺水危機便可迎刃而解。
四、 依經濟部資料顯示,由於水價長期未能反映成
本,使得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缺乏經費汰換老舊管線,台灣
省自來水漏水率高達百分之二十四點六,台灣省一年所漏
掉的水量約八億公噸,相當於兩座翡翠水庫的水量,如果
台灣的自來水管線能勤加檢修、汰換,將漏水率降至最
低,則國內發生缺生缺水情況的可能性亦會降低。
五、 綜觀而論,解決水荒的根本之道,除了透過再
生利用的方式,解決水庫淤泥問題外,就是以合理的水價
來反映成本,加緊投資檢修、汰換自來水管線,以降低漏
水率。
委員簽名:
日期: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