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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經濟安全制度 刊載者:鄭朝明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0

立法委員鄭朝明 書面質詢稿

案由: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台灣社會自八十二年已進入

高齡化社會,截至目前,我國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

達一百九十四萬人,占總人口數的百分之八點六九;預估

三十年之後,老年人口比率將達到百分之二十;人口數將

從今日的一百九十四萬人增加至五百萬人。臺灣人口老化

速度相當快,政府相關單位應在短期內儘快對老人生活,

規劃出完整的經濟保障與照護制度。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 據調查顯示,國內老人主要經濟來源部分,子

女奉養佔百分之四十七,靠退休金、撫恤金者約佔百分之

十五、本人及配偶收入佔百分之十四,政府補助救助佔百

分之十二、其餘則是儲蓄利息的收入佔百分之九。由此可

知,一半以上的老年人口由於經濟來源不穩定,致使晚年

生活品質良窳不齊。儘管政府針對經濟匱乏的老人族群,

現今已開始發放老人津貼三千元,但不可諱言地,老人津

貼對於老人生活品質的整體提昇,效果仍是相當有限。為

能確實照顧老人生理及心理上的需求,使其安度晚年,建

立一個具有可行性並完整的經濟安全保障制度,乃勢在必

行。

二、 再者,目前國內未有自理能力或癱瘓老人約有

十萬人之多,而外勞監護工在臺就有十一萬人,因此實際

需要照護者恐怕不僅於此。同時由於受到傳統倫理價值的

影響及追求安定自在之生活,許多老年人表示不希望因安

養問題而被迫離開自己所熟悉的環境,因此長期照護問

題,今後將困擾年輕人及家庭,如何在機構收容之外,建

立長期照護、在地老化制度,如何將居家、社區、機構等

照護連結,這些措施皆是亟待政府相關單位去規劃及實

現。

三、 生老病死皆是每一個人必須歷經的過程,年輕

時為自己的家庭、社會及國家貢獻心力,至年老時,獲得

妥善之照顧以度過餘年,是現今銀髮族的基本要求也是最

終目標。當今政府應針對高齡化社會,予以規劃一完善的

社會福利制度,給予老人一個具有尊嚴且舒適的晚年生

活。

委員簽名:

日期: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