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府改造中精簡公務人員之配套計畫」質詢
刊載者:穆閩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9
案由:本院穆委員閩珠針對行政院政府改造計畫中,將於
明年底前精簡公務人員一萬四千五百八十五人,為此,行
政院應先提出完整的優退或是整併精簡方案,必須充份保
障公務人員權益;同時,應避免因為政府瘦身所造成的就
業市場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行政院所宣佈的「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
案,所提的一萬四千五百八十五人精簡名額中,近六成將
是駐衛員警、技工、工友、約聘雇人員等公務系統中的弱
勢團體。在產業外移嚴重,失業率節節攀升的台灣社會,
這種裁員做法,在上行下效之下,無疑的,將嚴重衝擊台
灣極其脆弱的就業市場。
二、值得憂心的是,這樣一個攸關失業問題的大事,卻始
終未能受到大家所重視。我國憲法第一五二條,明文規
定:「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
會」。如今就業市場日益萎縮,失業人口急速增加,此時
如放任政府部門揮舞著瘦身大刀,而未能兼顧弱勢利益,
試問如何落實憲法中保障就業的精神?
三、基於社會正義,面對政府的瘦身計畫,本席提出以下
幾點質疑:
(一)瘦身計畫之精神,應在於精簡人事費用的總支出,
而不能為了確保高級公務人員(高官)之既得利益,而裁撤
居於弱勢的基層約聘顧人員。
(二)在失業率節節攀升之際,公務機關及國營企業實不
宜再精簡人力,而應在不增加甚至縮減人事費用的前提
下,合理分配薪資所得,以維護基層約聘顧人員乃至於全
體失業人士的工作權力。
(三)新加坡在面對亞洲金融危機之際,曾透過調降公務
人員之薪資待遇,來減低政府開銷,從而誘導其國內 勞
動成本的調降,進而提高了國家的總體競爭力,這點十分
值得政府部門加以借鏡。否則一旦政府瘦身計畫引爆,在
失業人口的不斷排擠下,只恐政府瘦身未成,反而造成就
業市場衝擊,使全體勞工受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