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針對「國家重點發展計畫」提出建議事項 刊載者:穆閩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2/09/25

本院穆委員閩珠針對行政院「國家發展重點計劃」的六大

要點:(一)籌募新台幣壹千億創投基金、(二)開發產業

核心技術、 (三)推動重點產業、 (四)獎勵投資國際通路

與品牌、 (五)勞動力升級、 (六)開發建設產業園區。整

體架構是設想在未來全球化、數位化、及知識經濟發展的

願景走勢,鋪陳朝此方向進展的大道,期能及早達此目

標,並使國家在國際競爭上,佔有一席地位。然而,整體

計畫卻暴露出五點重大缺失,分別為:(一)欠缺市場情

勢研析資訊、(二)忽略供需失衡的可能、(三)輕視專

業訓練的背景差異(四)沒有教育規劃的配合(五)欠缺

弱勢族群照顧不週的安全準備。本席建請行政院,廣徵各

方意見,針對國家發展重點計劃作出更為妥善、完備之修

正,讓「國家發展重點計劃」成為確實可行的計畫,並且

帶領台灣經濟衝破目前的困境。切莫讓「國家發展重點計

劃」再度成為不切實際的口號,成為欺騙民眾的空頭支

票。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針對行政院「國家發展重點計劃」的六大要點:(一)籌

募新台幣壹千億創投基金、(二)開發產業核心技術、

(三)推動重點產業、 (四)獎勵投資國際通路與品牌、

(五)勞動力升級、 (六)開發建設產業園區。本席提出五

點重大缺失,建請行政院能妥善予以修正:

一、欠缺市場情勢研析資訊:職訓網的建立,側重公民營

訓練機構經營課程、招收公告,建教合作關係,訓練成效

評估等資訊的蒐集與更新。民營職訓機構的經營自有其市

場需求的導向,為職訓服務供給的安排;但學員的選擇,

是以學用合一為動機,除由評鑑成效中的就業率為參考

外,尚需有市場職業與薪資待遇,及市場供需情勢等資

訊,作為課程進修的排序依據。因此,職訓網所應提供的

資訊,更應有專業的供需分析,與職訓機構相關資訊的提

供。

二、忽略供需失衡的可能:對於培育知識經濟所需人才,

側重於資訊軟體及新興科技人才,地方產業發展人才的訓

練,並訂定逐年養成人數,平均每年一萬人,或五千人。

這樣的規劃,能否達成訓用合一目標,令人懷疑。這些專

業人才培育經費的分配,受訓人員的分攤或自理,能否符

合職訓資源合理分配的效率,仍未有原則性的計劃。免費

的訓練,將使受訓學員不用功,民間職訓機構的訂價,與

政府的補貼比率,將是臨事的可能爭議。在計劃中,政府

的推動角色,與民間職訓機構的互動關係,仍不夠明確。

三、輕視專業訓練的背景差異:資訊軟體與新興科技,及

地方產業發展,所需人才的專業背景不同,職訓時間長短

也不一樣,訓練時間的安排,訓練成本的估算,與費用的

攤派,尚須作進一步的詳實規劃,才能落實整體的計劃。

四、沒有教育規劃的配合:諸多專業人才的培養,多需有

大專科系的背景為訓練的基礎。就讀的學生多依個人興

趣,及畢業後的職場出路作科系的選擇。這將導引學院招

生名額的調整。因此放任學院調整科系規模與學費,才能

有效迎合就業市場的需求,作適量人才的供給。也因此減

少教育行政的干預,開放院校自主經營效務,才能靈活因

應市場需求,培育所需的人才。院校科系的經營有國家發

展需求,但無企業經營所需的人才,如基礎科學,人文科

學,與社會科學等人才,有賴政府的輔助與培養。然而企

業所需人才,自有市場供需來反映,及其薪資價格機制來

調整,因此這類人才的培養,似可放任院校自由調整。其

次,院校對民間所需人才的養成訓練,多屬通用性的訓

練,故學費多由學生負擔。企業吸收院校人才,基於自身

企業經營的需求,亦有各自的職訓安排,與薪資的調整作

業。企業自辦者,其訓練內容多屬企業專用技能的養成為

主;委外訓練,則是通用與專用混雜的性質,企業自有專

用性的補貼,但學原則有通用性的自我負擔。因此,除非

與教育部,青輔會,及經建會,作服務國民的功能整合,

否則現行國家職訓主管的職能與角色,應定位於維持社會

的充分就業,幫助弱勢族群的就業,並解除失業的生活風

險,同時監督與管理民間職訓機構的經營,防範民間職訓

機構的不實招生,與欺詐的行為,並作資訊的通報,讓謀

職者得有趨吉避兇的機會。

五、欠缺弱勢族群照顧不週的安全準備:職訓局或勞委

會,現行的職能是勞資關係的協調,及謀求社會失業人口

的降低,從事失業勞工就業輔導,失業勞工的生活保障,

及開創就業市場的靈活環境。以現行嚴峻的失業問提而

言,如合經由職訓練,輔導失業勞工再就業,並對再就業

困難的勞工度過失業的生活壓力,才是職訓機關應努力的

方向。困難的是,對低學歷、中高齡之失業勞工而言,因

學習成本高,職訓效益低,經由職業訓練的效果不易展

現,但弱勢族群的生活風險依舊存在。對於弱勢族群的照

顧,如何作失業救助,或進行職業訓練的規劃,才是應設

法突破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