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委員穆閩珠,針對近來若干政黨與政治人物改提出
「台灣正名」、「中華民國早已經不存在」、「2006年制
憲」等說法,以及政府部門「護照加註台灣」、「國家考
試出現閩南語試題」、「高中教科書大綱中華民國史被納
入世界史」等混淆中國民國存在之作法,深感痛心與遺
憾。對於陳水扁總統身為中華民國之元首,非但不制止民
間人士顛覆國家、妄加變更國號之作法,反而提出「2006
年制憲」的說法,已明顯違背中華民國憲法對於總統之付
託,更與陳水扁總統就職時之宣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
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
衛國家,毋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
裁」相違背。為此特要求陳水扁總統向全體國人道歉、保
證履行元首維護憲法尊嚴之責,並要求行政院全力提倡愛
國教育,推動「愛國家,慶國慶,掛國旗」活動,以凝聚
國民愛國精神。
說明:
一、世界各國的公民教育皆以提振國民愛國精神為重要目
的,藉以凝聚國人對國家的向心力。近年來隨著政治、社
會、教育等各方面環境變化,國人的愛國精神顯然已大不
如前,根據一項網路上民調顯示,「成為美國第五十一
州」已成為青少年對於台灣未來前途的第一選擇。因此,
政府實有必要儘速提振國民愛國精神教育,以強化國人對
中華民國的認同。
二、近來若干政黨與政治人物提出「台灣正名」、「中華
民國早已經不存在」、「2006年制憲」等說法,以及政府
部門「護照加註台灣」、「國家考試出現閩南語試題」、
「高中教科書大綱中華民國史被納入世界史」等混淆國家
認同、造成族群對立、破壞社會和諧,深感痛心與遺憾。
對於陳水扁總統身為中華民國之元首,非但不制止民間人
士顛覆國家、妄加變更國號之作法,反而提出「2006年制
憲」之說,明顯違背中華民國憲法對於總統之付託,更與
陳水扁總統就職時之宣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
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
家,毋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相
違背。
三、查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國慶日應
「全國懸掛國旗」、「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
動」。惟政黨輪替後,政府對於國慶日等節日與紀念日
「全國懸掛國旗」、「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
動」之規定,在執行上卻早已鬆動,徒具虛文。
四、為確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諧,政府當局應努力提
振國民愛國情操,凝聚國人對中華民國之認同,特提案要
求行政院全力提倡愛國教育,由政府機關率先做起,推動
「愛國家,慶國慶,掛國旗」活動。
